目前,南京市共有编制内保洁员近2000名、民工保洁员8800多名,环卫工人每天要承担超过3600吨的各类生活垃圾,他们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南京市对环卫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每年10月26日"环卫工人日"、建设环卫工人公寓、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等。但环卫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仍应引起重视,主要问题体现为: 一是劳动强度大。一些环卫所及转包人为了降低环卫工人工资成本,一般是应该由两个人服务的工作路段由一个人完成,这就大大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二是工作时间长。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早晨4:00到晚上18:00,中间有1个小时的午休时间。有的环卫工人甚至工作到晚上10点,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 三是工资水平低。南京市环卫工人的月工资水平是750-780元,仅为南京市最低工资水平。而环卫工人大多数都是外来人员,他们的日常生活开妈中还必须包括负担房租这一项,这样的工资水平只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 四是工作环境差。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交通日益拥挤,车辆往来频繁,车多路窄,环卫工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车辆、行人争分夺秒,在马路中躲避、穿梭着,有些环卫工人工作服上的反光条已经破损,没有得到及时更换,在夜晚起不到保护作用,这都大大增加了环卫工人工作的危险性。 五是没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环卫工人的权益无法保障。有许多环卫工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由于没有劳动合同的保障,事故致残者或者死亡者只能够得市容部门象征性的几百元的抚恤金,环卫工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对此建议: 1.健全环卫工人的工会组织 市容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帮助环卫工人健全自己的工会组织,在资金、办公条件和人力上给与支持。每年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普及劳动法知识,增强工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竭尽只,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工人权益上的积极作用。 2.尽快普及和完善环卫工人劳动合同制度 深化环卫事业必革,全面规范用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督促各地创造条件,抓紧落实环卫工人劳动合同制度。重点查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超标准延长工作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行为,从落实劳动合同帛入手,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 3.建立环卫工人大病、伤残救助基金 首先,切实解决好环卫工人的养老保险、大病大灾救助保险,制定出台环卫工人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办法,严格要求环卫作业承包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次,针对现有社会保险无法异地转移、部分环卫工人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每年购买定额商业保险的形式来解决这一难题;第三,可直接从总承包费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作环卫工人大病、伤残救助基金,使得工人在身患重病、遭遇车祸伤亡等事故时能及时得到资助,解决环卫工人的后顾之忧。 4.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保护环卫工人合法权益 市容局等相关部门要有效监督转包过程中存在的压低环卫工人承包费、增加作业路段等问题,可以通过规定环卫工人最低工资和个人作业路段等制度,来约束转包人盘剥环卫工人的行为,增加环卫工人的实际收入。同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及时监督、介入调查违法劳动用工事件,保护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