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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2007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对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是一项惠及亿万人民的民心工程,温暖工程。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精神,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全面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细则》(苏财教[2007]138号)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并设立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等。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上述学校中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这样的发放办法,与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衷存在一定差距。在具体发放过程中也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平均发放,影响了国家巨额资助的实际效果。录取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是各不相的,有的家庭经济收入十分丰厚,父母开公司、办企业,常常是专车接送孩子上学。平时孩子在学校的日常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周围同学,即使学校三令五申,他们仍然经常出手大方的邀同学酗酒、泡网吧,向同学炫耀家庭的富有。而一批来自城乡困难家庭的孩子,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要远远低于目前在校学生的平均水平。据了解,他们中有父母双亡的、有或父亲或母亲卧病在床多年的、有父母离异多年由祖父母代为照管的、有父母都下岗失业的、有父亲或母亲遭遇突然变故的等等。在06级、07级学生中平均发放助学金,国家资助项目显然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而且还在学生中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政策把握不准,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家长误解和学生的错误对待。这次国家助学行动,其数额和规模之大,受助范围之广泛,是建国以来中央政府到省政府从未有过的。在目前各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急需大量资金,各级财政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国家依然拨出巨额财政专款进行资助,显然应该把握好、宣传好。但实际上,一是从07年8月有关政策出台之初很多解释就很不明朗,导致各个学校在招生时仅凭各自的理解作招生宣传,误导了家长。二是学生入学以来直到现在大多数学校还没有真正拿到助学款,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三是没有组织基层政府、相关单位、各方面媒体进行足够的宣传,很多家长和学生对国家资助的良苦用心、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心根本没有体会到,相反却有许多家长认为这是应该的,甚至觉得是国家和学校欠他们的。不少学生没有想到怎样在国家的帮助下刻苦学习报效祖和人民,却在打算着如何用这笔钱"潇洒"一回。这种状况实在令人痛心! 三、政策不连贯,资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有失公平。目前仅就五年制高职在校学生来说,03年、04年入学的学生有约不到10%的比例享受到国家助困奖学金、励志奖学金,05年入学的学生也只有15%左右的学生凭当时的特困助学证享受助学金。而06年、07年入学的学生是平均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从整个在校学生来看也是十分不合理的。 为此建议省政府出台有关指导性政策意见: 1. 鉴于从06、07年入学学生全部平均享受一人一年1500元,而往届生只能是小部分享受标准偏低的助困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显然同处一校不同届的学生待遇水平差异大,也不尽合理。建议通过政策文件有针对性提出相对均化的要求和措施意见。 2.现行的人均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明显不能体现扶贫济困,弊端甚多,建议出台补充意见,明确新的发放办法。"办法"在受助学生的认定条件上作出规定,并实施公示制度和发放审计和评议效果等制度,从而完善发放办法,使其合理可持续。 3.现行助学金既然目标是资助困难学生的生活,建议将年1500元中的一定比例,可否不低于70%用于伙食补贴,并充入个人在校食堂使用的磁卡,避免学生不适当使用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