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人口中的三分之一居住农村,农民的养老问题始终是民生中普遍问题和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农村的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养老系数明显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镇。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城镇为9.68%,农村达到10.9%。预计到2010年,江苏老年人口将达到1260万,老龄化水平达到16%以上,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提高,使农民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 目前农村的养老方式依然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而家庭对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作用由于各种原因正在削弱,由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仅覆盖面小而且保障水平低,许多老年人也没有经济积累,一旦子女不承担养老责任,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将陷入困境,所以在农村地区建立与当地政策,经济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已是刻不容缓。 建议:1.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问题,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标准,对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农民给予必要补贴,建立起缴费激励机制和保值增值机制。2.巩固现存的家庭养老基础,通过签订相对规范的《家庭赡养协议书》等形式,强化家庭养老的功能。3.在大力发展乡级经济的基础上,建立由上级政府财政资助和县乡本级财政为投入主体的老龄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或养老基金,用于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和特困老年人的救助以及老年人的养老补贴。4. 以政府出资的主体整合社会慈善资金,建设和进一步改善农村敬老院的条件,逐步将单一的敬老院改造成为集居住、学习、健身、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5. 省政府可根据苏南和苏中、苏北三个地区分别针对市场化老年公寓或老年服务中心,制定规范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等级评定,实行价格听证和差别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