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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医疗战线长期以来存在着大医院、高水平的医院病人暴满,不堪重负、医务人员累得要死,患者对耗时长、周转慢的现象还十分不满意;小医院尤其是社区病人冷冷清清,设备闲置,医务人员有力无处使。这既是医疗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也不利于医保的深化。中央和省政府等各级领导已认识到并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并提出了双向转诊制度,加强了社区和所依托的大医院的相辅相成,以利于病人的转诊和流通,但实施效果不佳。目前的现状是:由小医院或社区医院向大医院转诊或不经社区直接到大医院就诊畅通无阻,而由大医院转回小医院或社区医院困难重重,即使患者病情已稳定,也不愿意离开大医院,为动员其到社区医院就诊会引发医患纠纷。其结果是单向转诊而非双向转诊。 究其原因,是现存的医保体制管理措施不够完善,相关规定不够明确。美国的医保制度值得我们借鉴:1.如遇急诊情况,不论在何地,均可到任何医院看急诊,但必须在就诊后24小时内向医保有关部门或家庭医生通报,否则医保公司不予报销。2.非急诊情况,必须先到家庭医生(是从医保公司提供的各单中选定的)处就诊,然后再由该医生同意转到大医院就诊。3.住院病人必须到医保公司指定的医院住院治疗。但急诊住院不受此限制。4.住院病人的出院或转至社区医院由医保公司的医生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后共同决定,不同意转到小医院者自医保公司和医院安排好转院的即日起一切费用自理,医保公司不予报销。 因此,我建议: 1.省卫生厅相关领导机构应制定并明确有关规定并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在完善社区医院的基本设施、提高其基本技能和水平的前提下,规定医保患者必须先到社区医院就诊,并对其转诊不设障碍,这样可避免不论大病、小病都涌到大医院就诊的不合理现象。当然,普通感冒等小病不必转诊。 3.现有的到社区医院就诊和到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差别仍应坚持。 4.不经社区就诊而直接到大医院就诊者不予报销。 5.患 者经住院治疗后,病情已稳定可转到社区医院继续治疗者可由医保机构和大医院共同安排,由医务人员送到社区医院(可由社区医生来陪同),否则继续治疗的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如患者 在大医院不定、杀费不交的情况下,今后该医院可拒收此患者,直至其还清欠费后才可重新接收。 6.有特殊困难的医保患者可由医保机构酌情给予特殊补助或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