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农村乡镇卫生院硬件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均取得显著成绩,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0.5%,居全国各省之首。与此同时,农村卫生人才匮乏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广大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水平提高的"瓶颈"。 农村卫生人才匮乏。一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每千人口应拥有医生4人以上,而我省农村每千人口仅有医生1.5人,苏北地区农村每千人口应拥有医生人数更低,不足规定标准的五分之一至十分之一,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6人),是发达国家的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我省每千人口拥有护士1.11人,而苏北地区不足0.5人,是全省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是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二是农村公共卫生人才和妇、儿保专业人才更加匮乏。以徐州为例,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中,高、中级职称人员仅占0.29%和6.59%,初级卫技人员占54.08%,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达35.59%,有的卫生院甚至没有一名具备执业资格的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公共卫生需要;全市乡镇卫生院平均每个卫生院只有2.42个妇保医生、1.19个儿保医生,全市还有近30%的行政村没有女乡村医生。三是骨干卫技人才流失严重。许多乡镇卫生院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卫生院,由于条件差、待遇低,一些稍有能力的医务人员都想方设法调到城市医院,不能调的就到市内的民营医院或者停薪留职到南方医院打工。仅徐州市近三年来乡镇卫生院离职卫技人员100余人,且多为临床技术骨干。 队伍结构甚不合理。一是技术职称比例和知识结构不合理。据统计,在全省乡镇卫生院直接从事临床诊断工作的医生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仅占7.1%、大专占34.1%、中专占46%、中专以下占12.8%。全省6.5万余名乡村医生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9.4%、高中占26.2%、初中及以下占44.4%。尤其是在村级卫生人员中,有66%的卫技人员为不规范学历,情况更令人担忧。二是年龄大的多,新生力量少。乡镇卫生院年龄在50岁以上的卫技人员占10%以上,而乡村医生50岁以上的已超过30%。村卫生室人员学历层次低,老化严重,而且按相关政策只出不进,不再增加注册,那么5至10年后将会有近三分之一的村卫生室因人才断档而关门停业。三是县级以上医院的卫生人才相对充足,农村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较少,专业技术骨干短缺,个别乡卫生院仅院长一人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上述乡村医生学历层次偏低、年龄日趋老化、人员补充渠道不畅等问题日益突出,与农村卫生工作发展要求和实际需要极不相称,直接影响广大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水平。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用人机制不活,人员进出不畅等体制性原因,也有政府投入不足,职工待遇低,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机构效益差、负担重等政策性的原因。为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提出如下建议: 1、改革农村卫生人员培养模式,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实行面向农村地区的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制度。可由省卫生厅委托省内医学院校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学生,地方卫生部门在学生入学注册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省市财政资助学费,学生毕业后实行定向就业,按签订的就业协议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列入编制管理。同时,建立人才上下合理流动的机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在乡镇工作一定年限后可以调进城区医疗单位,以消除医学生到基层后无法再向城市流动的担心,减小人才向下流动的阻力。二是选派乡镇卫生院的技术骨干到市、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在加强临床技术培训的同时,注意加强防保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乡镇卫生院的骨干成为一专多能的卫生人才。三是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制定和落实医务人员在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的政策、待遇,并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四是建立乡村医生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在职的乡村医生采取多种途径的全科医学教育和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使大多数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2、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吸引和稳定卫生人才队伍。一是对自愿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的医学大中专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定级工资标准可高于同类人员一档。对长期在艰苦的偏远地区和乡及乡以下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向上浮动二级工资,连续工作满10年的,将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二是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农林一线科技人员的工资待遇,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在坚持以业绩、能力为主的考评原则下要适当给予倾斜。三是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退休人员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服务,其退休待遇不变。四是完善人才优惠政策,引进一部分大学本科毕业生,提高卫生队伍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 3、切实增加卫生投入,改善人才环境。政府要发挥在财政投入方面的主导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卫生事业费应达到同级财政支出的5%以上,并逐年有所提高。一要切实增加卫生投入,特别要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性投资,建设业务用房,更新设备,改善农村卫生人才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二是帮助改善卫生人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改革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现行的财政补助政策,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财政补助标准改回到七十年代的预算方法,即县医院的人员工资70%由财政补助,中心卫生院的人员工资100%由财政补助,一般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工资70%由财政补助,同时安排一定的病床补助。三是妥善解决乡镇(中心)卫生院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等保险问题,消除农村卫生人才的后顾之忧,稳定卫生人才队伍。四是设立卫生人才培训专项资金,确保卫生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4、改革用人制度,畅通人才进出渠道。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行院长竞聘上岗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度。严格农村卫生机构服务人员执业准入管理。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不符合执业要求的人员占用卫生技术岗位,对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有计划地清退或转岗分流。二是允许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人才到农村卫生院兼职,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三是要构建人才合理流动的平台。加强卫生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强化卫生人才交流服务职能,为人才合理流动提供更好的服务,逐步建立起符合农村卫生工作特点的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新体制,为人才流动铺设"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