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表明,在我国,精神疾病发生的数量正在逐年上升。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轧期,体制的深刻变革和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必然对人们已有的社会心理系统形成巨大冲击;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竞争压力的加大,诸如婚姻、家庭、教育、就业等事务处理中的成败得失更是对人的身心带来直接的压力。 《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于2002年3月1日实施,北京市人均精神卫生防治经费将于2008年达到1.7元;《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于2002年6月29日制定,1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是我省第一部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字眼,昭示着思想政治工作已开始注重关心人内心的感受,体现了我们党对民众的真切关怀、社会对人的真情关爱以及心理和谐对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1、尽快制定《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尽早施行《条例》; 2、设置或增加适度的精神卫生防治经费; 3、普及大中小学生的基本精神卫生相关知识; 4、党校、社会主义学院的干部政治理论培训中酌情设置一定的精神卫生基本知识。 以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给合社会带心理和谐的和谐社会建设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