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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一、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发挥重要作用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各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标志性工程,既是面向社会、家庭、城乡妇女、下岗职工提供配套服务的综合性服务组织,同时又是青少年校外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科普教育、文体活动的重要基地。近几年来,各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一主线,坚持培训与活动两手抓,富有创意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公益性活动,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省财政不断加大对我省妇女儿童工作的扶持力度 "十五"期间,省财政每年拨款300万元扶持我省妇女儿童工作,重点扶持苏北地区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全省12个省辖市、13个县(市)新建、改建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促进当地妇女儿童文化教育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加大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扶持力度,每年拨款增加到500万元,采取以奖代投方式,鼓励各市、县(市、区)及有条件的区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重点扶持苏北及苏中财政转移支付地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以确保完成江苏省"十一五"规划中要求的到2010年全省13个省辖市、90%以上的县(市)均建成1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目标任务。 三、苏南、苏中地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基本情况 盘点苏南、苏中地区的妇女儿童工作,各市委、市政府均给予高度关心和重视,各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建于1994年,占地66亩,建筑面积8000平方,总投入1300多万,其中财政投入700多万,近几年来,苏州市政府为满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求,又先后投入880万元用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改造。 无锡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在积极建设之中,占地30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需政府一次性投入7200万元,财政也面临较大的压力。 常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期工程建于2001年,建筑面积4600平方,总投入1500万,其中财政投入1200万;二期工程建于2007年,现已投入使用,建筑面积8728平方,总投入2420万,其中财政投入950万,其余缺口部分均需自筹,由于妇联机关筹资渠道狭窄,因此资金缺口面临很大压力。这也影响到了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和作用的充分发挥。 镇江和扬州、南通等苏中地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设也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建设资金自筹部分压力很大,影响活动中心功能的更好发挥。 四、问题和建议 1.妇儿中心体制问题亟需解决 我省各市妇女儿童中心,大都为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这与妇女儿童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要求极不适应。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建议将从事公益性服务事业的妇女儿童中心核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并根据妇女儿童活动培训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核定人员编制。以便于各活动中心充分发挥作用。 2.以奖代投,支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苏南地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得到各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各地财政均给予较大的不同程度的投入,使硬件设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配套设施、内装修等经费缺口较大,为鼓励、支持各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使江苏省"十一五"规划中要求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实现"五有"标准(有活动设施、娱乐场所、教学设备、师资力量和数字化条件)能落实到位,建议省财政以奖代投,从每年的500万元中抽出一部分用于对苏南地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