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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建立农村人才智力支撑的目标。根据我省“两个率先”战略计划和“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要求,培养新型农民也必将成为推进“两个率先”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   当前,制约我省“两个率先”和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农民文化素质不高,就地就业和转移就业技能缺乏,适合在农村创业的涉农职业院校毕业学生数量很少,大多数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只能依靠简单的“打工经济”就业,收入增加缓慢,新农村建设的速度远远跟不上“两个率先”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省“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整体推进。   据资料显示,我省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6年,相当于初中二年级的文化程度。其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11.6%,小学文化程度占12.5%,初中28.7%,高中及中专文化35.7%,大专及以上11.6%。   同时,因农村基础教育水平相对城镇落后,青年考取大学的几率也较低,即便是考取了大学,也大多是作为脱离农门的一个途径,毕业后很难返回农村创业工作,甚至一些农村贫困考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就读大学。而职业院校以理论够用,注重技能培养为特点。涉农职业院校更是针对“三农”需要、结合大农业特点和培养适合农村创业需求为基本目标。毕业生非常适合农村对学历要求不高而又有一定技能、返回农村后能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需求。   然而,涉农高校,特别是职业院校的培养费虽然较其他院校相对较低,但对于农村青年,特别是成绩相对优秀的贫困家庭青年考生还是一项很大的开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有志于学得一技之长再返回农村创业的农村青年报考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的积极性。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第六款第三条要求:要“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扩大职业教育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加大对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类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减免种植、养殖专业学生的学费”。根据我省目前经济实力和现有涉农高校及职业院校的培养基础,已有条件贯彻实施这一精神。   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1、尽快制定并实施减免高校涉农专业学生培养费的政策。所减免的学生培养费应省财政统一补贴。据考察,浙江省已经制定并实施免收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学生的培养费的政策。该政策的意义是有利于吸引成绩相对优秀而又没有经济能力就读其他高校的农村青年就读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的相关专业,提高和改善涉农高校相关专业的生源质量。   2、针对农村考生采取定向培养的招生政策。有利于鼓励有志于学得一技之长再返回农村创业的优秀农村青年报考涉农高校的相关专业。   3、适当扩大涉农职业院校的招生规模。相对于本科院校而言,涉农职业院校的毕业生更适合于返回农村参与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