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湖淤泥属于严重污染淤泥,不属于轻度污染或未污染淤泥范畴 解放前,太湖的淤泥深度为50-60厘米,而现在有1米多,污染物主要集中在表土的半米内,由于80年代至前几年,太湖周边分布着大量的电镀厂、冶炼厂等,小化工厂、农药厂、制药厂等。目前清出的表层30厘米淤泥含有大量无机有毒物质(如重金属、砷、氰化物、氟化物)、高浓度的有机有毒物质(如苯酚、多环芬烃、PCB、有机氯农药)等。显然,所有太湖湖区的淤泥都属于严重污染淤泥,不属于轻度污染或未污染淤泥范畴。 二、土壤固化剂 目前国际上使用最广的是美国路邦EN-1土壤固化剂和爱普洛德ARP688土壤固化剂,它们都是强电离型固化剂,是一种高浓缩的酸性有机溶液,环保评价为有污染、无害。其原理是利用固化剂的强离子交换促使土壤具有活性,来减弱土壤表面与水的化学作用力,破坏土壤毛细结构,不可逆的脱出土壤颗粒表面的水,使之成为自由水。通过碾压排掉水分子。此类土壤固化剂含有的凝固剂(硅酸钠Na2O·mSiO2等),使土粒胶体粘合成为几乎不透水的坚实整体.因而此类土壤固化剂被广泛应用于路基建设,其前提是所处理的土壤或是各类自然土壤或是无污染、无毒的淤泥。 国内现行的名目繁多的各类土壤固化剂差不多都是在上述两大类土壤固化剂的基础上加减一些添加剂(如石灰、石膏粉、水泥、粉煤灰等)而成的。 三、任何有关适用于轻度污染或未污染淤泥的固化技术都不适合于太湖表层30-40厘米的淤泥 很显然淤泥固化技术对淤泥中所有污染物是包容而不是处理,甚至连最基本的淤泥机械甩干都没有进行,因而该技术不适合于太湖表层30-40厘米的重污染淤泥。遗憾的是,目前已经对25万立方米太湖表层30厘米的重污染淤泥进行了固化处理。根据有关介绍,该固化工程将淤泥调制成两种硬土。一种用与筑路工程用土。另一种土质较松,铺在表面用来生态种植(有关报道是种植小青菜、果树和花苗)。该工程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有四:(1)在筑路工程所必须的反复、高强度的碾压排掉水分子过程中,大量的可溶性有机有毒污染物和重金属离子被排入地表,造成严重的、广泛的二次污染;(2)由掺进大量粉煤灰、石膏粉所制成土质较松的、用于种植固化土壤,在多次降水或灌溉后,大量的可溶性有机有毒污染物和重金属离子被排入地表,对地下水的污染后果将危及若干代子孙,是十分严重的;(3)淤泥固化材的一般掺量为10-35%,对于数十万方、数百万方的淤泥所需的固化材的总量将达到数十万吨,而所有的固化材本身都是酸性极强的高浓度污染物,由此而产生的二次污染,无论是总量、面积还是污染程度都将达到骇人听闻的程度;(4)若干年后,知情者或不知情者在有意或无意的情况下将用于筑路工程或生态种植的污染淤泥的固化土移到别处他用,则将造成后果。 综上所述,建议:立即停止太湖重污染淤泥的固化实验及其推广,改固化处理为焚烧发电或利用煤助燃焚烧发电,或在采取防渗、压实、覆盖后堆积生态岛,为水鸟、水生动物提供栖息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