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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省政府在近期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将其列为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重要举措。与一般城市拆迁改造项目不同,危旧房片区内困难群众多,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未来4年预计出现的被拆迁群体为50万户、1500万人,相应的住房被动性需求将十分庞大。 目前,我省危旧房改造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金平衡难度大。随经济的发展,基准地价逐年升高,使得拆迁费用逐年上升,土地的开发成本占总投资额的比重很大。 2、安置房源数量不足。由于住宅的拆迁估价采用市场评估价,危旧房的成新度低决定了其评估价较低,货币补偿并不能让部分困难家庭有能力重新购房,安置房的需求大。但实际房源的数量存在不足,以南京为例,危改片区45平方米以下的住户超过40%,就近安置的压力比较大。 3、改造资金筹措困难。通常政府或开发商需要在土地整治或拆迁前给予危改居民一笔总额庞大的拆迁补偿费用。但由于财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投入大,部分地方政府可用于危旧房改造上的资金比较匮乏。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造成了房地产市场下行,政府与开发商均受影响,使得当前危旧房改造项目遇到的前期启动资金筹集难、项目贷款难、引资难等难题趋于明显。对此,我们建议: 1、认真落实城市危旧房改造优惠政策。对城市危旧房改造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先安排危旧房改造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租住廉租住房。城市危旧房改造片区的居民购买住房,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分清先后,采用捆绑方式开发改造。一是坚持"先急后缓"的原则,对地处交通不畅、市政公用设施严重不足,城市低收入阶层比重较大,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最为集中的地段,优先列入改造计划。二是对于不具备开发价值的危旧房片区,可结合条件较好的片区,坚持市场运作,采用多地块捆绑的方式实施改造。 3、积极创新,实现跨区域资金平衡。一是对于政府投资的危改项目资金平衡,应尽量做到项目平衡,实现项目平衡、按区平衡、全市平衡三个层次的盈亏调剂。二是对于开发商投资的危改项目资金平衡,一方面可以寻求"异地资金平衡",允许某些改造难度大、改造成本高的危改项目维持合理的低收益或负收益,在新区开发中给予开发商以补偿,对不承担危改的开发商在新区开发时适当多征收费用,用以补偿危改开发商的项目资金平衡差额,在新旧区开发上达到资金平衡;另一方面以开发权转让的方式,寻求"异地指标平衡",将主城中心区的危改项目规划指标转移到新区开发中,允许开发商将尚未使用完的指标转让给新区开发商。 4、抓住机遇,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一是面对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的投入,地方政府在努力加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的作用,加快融资步伐和项目包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保障性住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二是可参照重庆等城市的做法,政府通过市级融资平台,采用银信合作方式筹集危旧房改造信托资金,吸纳社会闲散资金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填补地方政府危旧房改造资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