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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近年来,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但区域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还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性,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享受到的公共财政补贴不足。虽然省级财政也做了不少努力,但还没有建立稳定的、正常的、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财政补助机制。一些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往往难以足额、及时到位。省政府启动了帮扶苏北300个乡镇卫生院项目,乡镇卫生院购置医疗设备,省财政承担50%经费,地方配套50%(后调整为省70%,地方30%),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50万元的"以奖代补"经费。但由于县(区)财政无力配套,各乡镇卫生院只有通过职工集资、贷款等多种形式筹集经费。结果是:或者设备设施虽属急需,但无力配套;或者自筹资金配套了,但却陷入了沉重的债务负担。 (二)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建设缺少政策配套。经济体制改革后,村卫生室失去了集体经济依托,村医补助及养老保险无着落,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近几年来,省财政对每个建成达到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给予1.5万元"以奖代补"经费,但建一个村卫生室约需8万元,许多地方都是通过借资或集资解决,因而给后续发展留下了难题。 (三)乡镇卫生技术人才严重匮乏。以淮安市为例,2007年全市乡镇卫生院非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38%,大专以上学历占卫技人员总数的19.35%,本科仅占1.5%,副高以上职称只有0.17%,少部分乡镇卫生院非卫技人员高达40%以上,有的卫生院连临床把关医生都没有,更不要说村卫生室。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还难以适应疾病防控和农民的健康需求。目前,农村疾病防控形势仍很严峻,而农村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不够健全,基层疾病防控人员素质不高,多为兼职,经费补偿不够到位;部分乡镇卫生机构仍是医院服务模式,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经济效益不太明显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基层卫生机构不愿承担,也无力承担。这些给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有效地构建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科学、规范、常态的农村卫生投入机制。省级财政要像中央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那样,强化对苏北农村卫生事业的支持,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标准化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可采取一次性全额拨款的方式或分期足额拨款;对于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地区可与市、县级财政进行一定比例的分摊,或三七开,或二八开,切忌一刀切。同时还应对财政资助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必要的年度考核,对于深受群众欢迎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必要的奖励,以促进其良性发展。 (二)加强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运行保障。为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2007年12月,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出台了相关文件,但由于地方财政压力大,乡村医生期望值较高,一直难以妥善落实,引起多批次乡村医生集体上访。建议由省政府出台苏北五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统一政策,给予专项补助,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医学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减少失误。同时,加强村级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从地域上来说,不留空白;从资金上来说,不留缺口。 (三)用好对农村卫生人才的优惠政策。我省已出台了《江苏省公开招募医学类相关专业人员到苏北、苏中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到苏北、苏中乡镇卫生院就业的人才省财政按每个卫生院3-5人,每人每年2.5万元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至个人"。这一规定对于吸引外来人才不无意义,但这一规定却对于已在乡镇工作多年的医务人员造成心理的不平衡。建议按照工作的不同年限给予不同的福利补助,这样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村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也使政策本身更具有合理性。其他,如"应届生档案由当地县(市、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在职人员办理流动手续,户口不转;""考试初试加10分";"可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职称";"优先进修"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要真正落实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坚持"城乡一体"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最近,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我省作为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应率先探索城乡一体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路子。我省淮安等地对此进行了探索。建议省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总结我省实践经验,出台"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坚持城乡一体,以城带乡,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