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大运河是世界上流程最长、历史最悠久的人工运河,她与万里长城一样,被列为世界四大古代工程之一。大运河既是一条悠久的历史文化之河,又是一条悠长的正在提供通航服务之河。目前,山东济宁到浙江杭州的900多公里航道,仍在承担着北煤南运、南货北运、旅游观光等繁重任务。京杭大运河还将成为我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输水河道的作用。 我省是大运河可以概括为"六个最",即:我省是大运河历史源头最长的省份,是大运河流经里程最长的省份,是大运河穿越水系最多的省份, 是大运河本体变化最繁复最复杂的省份,是大运河贯穿城市最多、历史文化名城最多的省份,是大运河仍在通航河段最长的省份。可以说,我省是大运河文化遗产最丰富、保护任务最重的省份。大运河作为一条仍在服役的著名的文化之河,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异常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对人类历史发展的作用为举世所公认。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一段时期内,大运河的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挖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运河的物质文化遗存、历史风貌正面临着严重的挑战。近两年来,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都呼吁将大运河作为珍贵文化遗产来保护。2006年6月10日,国务院正式将京杭大运河确定为第六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将其调整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第一名。去年底,又确定在扬州成立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办公室,推进沿线城市的运河遗产保护和协调行动。 从目前运河沿线城市保护行动来看,浙江的杭州、湖州、嘉兴工作力度大,推进成效比较显著。山东的几个城市对运河本体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情高,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比较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树立了规范的保护标志,宣传工作做得比较好。与比邻的南北二省相比,我省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稍显逊色,尽管大运河申遗的牵头城市在扬州,申遗办在扬州,但沿线八个城市相关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显,步调不齐,经费不敷,相关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甚至没有衔接。有的市比较重视,有的市则重视不够,总体上给人的感觉呈"温吞水"状态。 二、加强对我省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保护运河文化遗产工作的领导,在人、财、物力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一是成立保护和申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设在省文化厅,抽调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工作班子,协调、衔接省水利、交通、建设等厅局的相关工作,以及沿线各市保护工作。二是给予足够的经费保证,特别是大运河文化遗产的调查和保护规划的制定,国家财政给了部分经费,省财政也应拨出经费用于补助物质文化遗存多、保护任务重的城市(如淮安、扬州),以及财政状况较差的城市(如宿迁、徐州)。 (二)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合力攻关,迅速做好大运河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加强保护的法规建设。一是迅即组织运河史、水利史、建筑史专家和文物考古专家,对省内大运河分段进行深入研究,特别是大运河本体文化遗产(河道、堤防、闸坝、水柜等),以及直接相关的运河文化遗产(管理漕运、河道、榷关的衙署,漕粮仓、漕船厂,祭祀运河官员的祠堂、河神庙宇,临运的城堡、关口、会馆等),理清大运河在我省演变的来龙去脉,彻底摸清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为制定保护规划提供准确和足够的依据。因为根据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要在今年6月底完成初稿。所以,研究工作、摸底工作,必须与规划编制单位联合行动,密切协作,一起攻关。二是编制大运河保护规划,要从全局和整体保护的高度,在调查摸清运河遗产情况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大运河的专项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确保大运河及其两岸文化遗产的安全。通过规划为大运河遗产在今后的保护、利用、展示、生态平衡、环境整治等方面提供科学、规范的操作依据。三是制定、出台有关大运河的专项管理法规,把大运河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有法可依的科学轨道。 (三)进一步健全协调管理机制,克服多头并管的负面影响,切实加强管理和保护。大运河的保护管理工作涉及交通、水利、文物、城乡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目前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机制,在各市,基本上由各地相对应部门管理,各自为政,各管一段,缺乏统一协调、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的机制,管理处于散乱状态,大运河与其说是在整体名义的大运河,不如说是各段各地各自为政的"小运河"。这种状态既影响了大运河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不利于航运和地方建设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协调机制,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协调解决申遗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建立省政府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指导,大运河沿线相关城市的合作、协商和对话机制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