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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一、我省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转移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缺乏对技术转移机构的有效管理和规范。2、技术市场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建设,没有形成健康活跃的市场。3、高校对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和产业化等工作不够重视。4、技术转移工作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网络平台,与企业的联系渠道不畅。5、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弱小,职能单一,管理手段落后服务质量不高。6、各高校技术转移服务专业化程度不强,缺少协作机制。7、技术转移服务的专业化人力资源不足,服务技能及市场开拓能力不够强。8、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成果推广之间存在矛盾,限制了高校教师从事实用技术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9、缺乏必要的技术转移经费的支持。 二、加强我省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建议 高等院校作为我国科技资源的集中地,在推动产业升级改造、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巨大作用。江苏作为科技、教育大省,高校技术转移理应做强做大,走在全国高校前列。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现就加强我省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制定科学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按照我国高校科研项目运作方式,高校的科技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属较为复杂,不能简单地将高校教师的技术创新成果所有权归为所在高校所有。应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认定和管理办法,激发高校教师自身的技术创新动力。 (二)调整高校教师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尽快调整高校教师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参照国际高校成功的做法,给高校教师每年几个月不带薪的假期,促进高校教师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工作。 (三)建立激励企业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应制定完整的、激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促使企业逐步转变短期经营的理念,主动积极地进行中长期的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形成技术需求的市场。 (四)扶持和培育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按照《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应积极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争取成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同时,培育一批信誉良好、行为规范、综合服务能力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成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技术成果信息发布,技术需求信息收集,技术成果商业评估,项目投标和跟踪管理,专利转让,资金管理和融资,技术转移人才的培养,数据库建设。高校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是学校的行政管理与服务机构,全权代表学校处理、处置学校的科研成果,制定促进技术转移的政策和规章,组织实施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高校可以从社会上招聘有关专家到技术转移机构工作,可根据需要给予专门的编制与运转费用。建议省有关部门在2008年-2010年期间,建立江苏高校技术转移专项资金,每年拿出10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高校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 (五)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促进技术创新主体互动。通过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例如共建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研究机构等,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六)建设江苏高校科技网,形成校企信息交流的常态化平台。充分发挥我省高校的资源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将高校的科技成果、科研装备和创新人才等科技资源,与区域、企业的制造能力和经济、产业、市场优势有机融合起来,建成开放、共享、日常化、网络化的"江苏高校科技网"或江苏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校果网。 (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营造技术转移的氛围。研究制定江苏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管理、技术经纪人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科技人员的评价机制,将技术转移成效纳入高校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 (八)加强专业人员培训与管理。对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一支由多层次技术经营人才和大量合格的技术经纪人构成的,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重点对高校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