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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畜牧业历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更是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之一。而动物防疫作为畜牧业的基础性工作,是预防、控制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的有效手段。尽管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十分重视,领导力度不断加大,防疫队伍不断壮大,防疫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免疫密度明显提高,防疫成效比较显著,但动物防疫体系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防疫工作基础还相当薄弱,乡镇防疫人员的结构极不合理,退休人员及大龄人员所占比例大,具有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低,工资和日常业务工作经费保障度低,工资及福利待遇全靠收取的防疫费收入支付,以致乡镇防疫员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加上基层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差,导致防疫工作链在乡镇环节衔接无力甚至断链。 二是应急反应机制不完善,疫情测报方式、技术和手段落后,信息采集点少、信息量小,疫情报告统计周期长,时效性差,不能及时反映动物疫情动态,难以对重大动物疫病做出早期预警预报。 三是动物防疫技术手段落后,地市级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普遍较低,装备不配套,难以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监测等实验工作,县级实验室更缺乏必要的二、三类疫病临床诊断设备和诊断试剂,兽药质量监察、兽药残留监控与安全评价等方面的设备落后,能力不足。 四是群众对动物防疫认识不全面,尤其是养殖户对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防疫工作的主动性,再加上部分疫苗注射后个别畜禽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如发热、减食、产蛋量下降及严重的引起家禽批量死亡等,使部分养殖户对动物防疫有抵触情绪,甚至引发防疫部门与农户之间的矛盾。 建设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是实现我省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建议: 1、提高防疫队伍素质。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财政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合理核定畜牧兽医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并通过业务培训、竞争上岗和实行资格准入,提高兽医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履行防疫义务,确保体系建成后有效发挥作用。对从事兽医诊断、治疗、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认可制度。要通过建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加强对执业兽医的管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2、完善动物防疫经费的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公共财政原则和分级负责的要求,财政部门要保证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检疫、监督、诊断、疫区封锁、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以及兽药质量和残留检测等经费需要。要合理确定地方和养殖户在动物免疫和染疫动物扑杀方面的负担比例。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有计划地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办公用房和仪器设备的投入,改善基层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让他们安心从事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 3、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储备。政府应进一步增加对动物防疫基础研究和科研工作的投入,改善科研条件,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快动物疫病防治技术的研究开发,扭转地方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水平落后的局面。 4、推进饲养方式向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转变。各级政府应根据各地实际,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发展不同形式的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要及时总结各地发展养殖小区的标准化养殖的农户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推进养殖方式的转变。 5、建立激励机制,实施量化管理。对畜牧兽医科技人员实行评聘分离,工作业绩与薪金挂钩,按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实施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对工作成绩突出、贡献大的给予重奖;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业绩极差的给予高职低聘或经济处理,奖勤罚懒,调动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