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不断扩大的今天,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协调,建设健全信用体系显得尤为迫切。有些企业存在同一时期在工商部门年检时,为了顺利通过年检就将财务报表做成盈利,导致工商监管形同虚设;在税务机关登记纳税时,为了逃避国家税收则把财务报表做成亏损,给国家税收造成巨大损失。大量银行贷款逾期收不回来,使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不断增加,金融风险加剧;企业之间三角债务久拖难解,甚至拖垮、拖死部分企业;商业交易中大量的欺诈行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屡禁不止;资本市场中欺骗瞒报,虚假信息披露和恶桩炒作不乏其例……。 针对日益突出的社会信用问题,就我省如何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设诚信政府,提升政府形象。 建立诚信社会需要贯穿到各个领域、各项工作、各个层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个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包括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等多方面,其中政府信用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导向性、决定性的作用。如果没有良好的政府信用,就无法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因次,在诚信体系建设中,政府应做出表率,以政府带动各个层面的诚信建设。诚信是政府立身之本,要打造“诚信政府”,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讲诚信,以身作则,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诚实守信,办事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2、强化健全信用法制机制。 诚信体系建设必须由道德自律转变为法律强制,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约束惩罚机制,加大对信用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不守信用而造成严重后果者,不仅要追究其经济责任,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落实违约处罚的具体措施,健全与之相配套的法制环境,构建社会诚信法制机制体系,为确立良好的信用体系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3、加快信用中介征信机构建设。 调动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培育和建设不依附于任何政府机关和部门的信用中介征信机构。由信用中介机构以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考核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工商、税务、审计、公安、司法等各个方面的诚信体系。不断开发创新信用产品,为社会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和多样化的增值服务。 4、建立政府开放信用信息机制。 继续推进信息化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将公共管理部门掌握的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向需求主体提供有效的查询和检索途径,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 5、加强诚信宣传和教育。 培养公民的诚信品质,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是诚信建设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应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大力普及信用知识,传播诚信文化。提高全社会的守信和维权意识,营造“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社会环境。让诚信意识如同守法意识一样,真正深入人心,齐心协力建设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