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作为新兴产业,在各级政府卓有成效的引导培育下得到了长足进展,形成了一定的经济规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我省各地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还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当前物业管理现状的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如频繁出现的物业公司、业主之争等,使其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物业管理规范化难。新旧小区自身条件参差不齐,老住宅小区基础条件差,只能提供保洁、门卫等低水平的物业管理服务;一些新建小区存在公用设施漏建、缓建现象,以及开发商私卖、私租共用设施问题,致使开发商、业主、物业公司三者之间纠纷不断,给物业规范管理带来难度。 2.物业管理收费难。目前一般新建小区物业收费率不足70%,老小区不足50%,不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司空见惯,已成为制约物业管理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物业管理费该收多少,参照的依据是什么,物管与业主常常不能统一意见。有的小区收费标准过低、业主缴费意识差,物业公司难以为继,只有选择撤出,使小区陷入无人接管的困境。 3.业主委员会自主管理功能差、维权难。住宅小区已建立的业主委员会,除个别发挥作用较好外,大部分缺乏必需的物业知识及法律常识,与物业公司之间不能形成良好的契约关系,监督无力、管理无序,很多问题协商不成、不了了之,致使业主投诉、上访现象较多。 4.物业公司自身管理水平较低。不少物业公司脱胎于房地产开发公司,附属于开发商,两者关系未理清,服务主动性较差,物管与业主之间地位不对等,更容易引发纠纷;有的物业公司从原国有房管所转制而来,企业规模较小,资质偏低。大部分物业公司成本高、盈利差,行业发展后劲不足,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专业人才缺乏,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的需求。 5.物业管理市场不成熟,行业竞争不规范。目前物业管理市场远未达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良好状态。以上各种问题和矛盾的存在,也都不同程度影响和制约着行业的发展。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事关社会稳定和谐与群众切身利益,工作覆盖面广,推进难度大,是当前群众十分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政府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关注人民疾苦、及时会商解决问题,采取有效的政策保障和有力的行政推动,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为居民营造和谐家园。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区别对待、分层次管理,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模式。新住宅小区应实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监督开发商及时解决开发建设中的遗留问题,并按照市场化管理的要求,公开选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实行规范的物业管理。老住宅小区应大力推广自治管理,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由社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聘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件不具备的,由社区牵头组建物业服务队伍,落实保洁、保安、公共设施维护的自治管理;个别不能形成小区的住宅楼,可采取"楼栋管理"模式,组织居民开展保洁服务和公共设施维护。 二、加快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进程,大力推进建管分离。要建立明晰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培育优胜劣汰的物业管理市场,严格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加快培育一批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龙头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快推进建管分离步伐,使物业管理企业成为独立于开发商之外的经济实体,明确界定开发商、业主及物业公司三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应切实将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鼓励物业公司在小区开发阶段就早期介入,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合理和质量良好,为物业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三、分清主次,逐步解决收费难的问题。应尽快规范物业收费定价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目前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物业资质、市民人均工资等指标,确定物业管理等级和收费标准,为收费提供指导价格和参考价格。要通过积极的宣传、引导和示范,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工作的内容,尽快接受"花钱买服务"的消费观念,对确实交不起物业管理费的困难群众,政府可规定一些减免条件。物业公司要通过整合扩大规模,降低成本、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这也是解决收费难的关键。 四、加大扶持力度,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政府相关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多方配合,及时化解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鉴于物业管理行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而且一部分小区有着一定历史欠账,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来促进物业企业尽快成长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