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秸秆焚烧仍然存在 近年来,随着江苏省委和各级政府对农作物秸秆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重视,人民群众对秸秆利用和焚烧秸秆危害的认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农机和环保等部门以及广大乡镇干部的共同努力,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田间地头、公路,林带周围随意焚烧秸秆的现象。如去年10月27日国家卫星遥感监测显示,江苏中西部地区出现38个秸秆焚烧形成的火点,其中连云港市8个,宿迁市2个,泰州市28个;10月28~29日因秸秆禁烧,本省内出现大面积烟雾天气,交通干道能见度降低。其中,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等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小时浓度处于中度污染水平,最大小时浓度均值达重污染水平,浓烟呛人,使人睁不开眼,咽喉难受。市民纷纷抱怨:"我们是在被迫呼吸有毒气体"。 秸秆焚烧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而且造成环境污染,引发火灾、交通受阻、机场关闭、人员伤亡等重大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和工农业生产。 二、秸秆禁烧屡禁不止的原因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农业农村工作的中老问题,早在十年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部门发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文件(1999年4月16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46号2000年5月18日),目前秸秆禁烧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年年讲,年年抓,但屡禁不止,收效甚微。十年来,秸秆焚烧尤如"打摆子",一年两次,烧的时候城乡居民怨声载道,政府部门"临时抱佛脚",为禁烧忙得不亦乐乎,年复一年,反复扎腾,总是被动。究其原因可能有以下方面。 1、秸秆无出路。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建没,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多数农户家中用上了液化气,长期担当"柴火"功能的秸秆逐渐失去了"用武之地"。农户对于种地,考虑多的是如何省劲,省事,往往是利小的不干。由于秸秆收购价格低而运输成本大;由于缺乏收、储、运劳力,或缺乏秸秆还田的机械,雇人干在经济上又得不偿失,因而多数农户将一时派不上用场,妨碍耕种的秸秆一烧了之。 2、群众环保意识弱。在禁烧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农民,文化素质都不高,环保意识薄弱。收割的秸秆因为害怕受到处罚,即使不烧,也是勉强拉到路旁、田头、沟渠等地方,秸秆到处堆放不仅影响了交通安全和村容村貌,而且污染了水体,恶化了水环境,有的堵渠阻洪,后果更为严重。 3、综合利用不普遍。目前,虽不少乡镇已经探索出秸秆还田、秸秆堆肥还田、利用秸秆栽培食用菌、发展秸秆气化与沼气功工程、实施秸秆氨化处理等秸秆综合利用的方法,但因种种原因没能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推广开。 4、农用机械不到位,机械还田费用高。苏北的地区农用机械数量明显不能满足秸秆处理需求,尤其是打捆机、秸秆还田的机械缺口很大。另外由于秸秆还田需要多种工序和相应机械配套作业,增加了作业成本。机械还田费用高在客观上影响了农民的应用机械将秸秆还田的积极性。 5.应用上还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如许多农机手为了省时省力、减少机器磨损,将麦茬留得很高,这种高茬秸秆还田后,短时间内无法腐烂,直接影响翻地、插秧等后续耕种。又如秸秆气化,投资高、热值低、管理难、易积焦,真正用得好的并不多。 6、依法禁烧难度大。乡镇政府不是执法主体,依法惩治措施不力。太硬不行,软了更不行;执法部门在"法不责众"的"公理"面前往往束手无策。乡村干部只好被动堵口,疲于应付。有的也方虽然最终能基本实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但也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禁烧成果的获得是通过强制管理、强行入轨来实现的。 综上分析,农户焚烧秸秆是无奈之举。禁烧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秸秆综合利用不普遍,有困难。 三、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建议 秸秆禁烧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增加农民收入,杜绝秸秆随意焚烧,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特此建议: 1、明确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政府应担承起三项责任:一是组织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统筹规划;二是建立由发革、农业、农机、环保、财政、科技、司法、广电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构,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三是制定、完善相关激励措施并给与财政支持。 2、全面启动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的研发,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生物腐熟还田、秸秆养畜过腹还田、秸秆燃料和能源化利用、新型耕作农艺、秸秆培育食用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秸秆储运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秸秆技术和工程。尽早建立秸秆收集体系,设置秸秆集中堆放区,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产业化格局。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政府应当扶持和引导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给各类综合利用主体以资金、贴息、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的支持,并逐年增加。设区的市和县(市、区)财政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综合利用。 4,设立专项补助。秸秆机械还田是解决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省级财政应当增加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将秸秆还田等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进行专项补助。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农机管理部门制定。 5、加强宣传与培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秸秆自觉性。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科技示范基地,提高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技能。 6、健全秸秆禁烧奖惩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健全秸秆禁烧奖惩制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问责。 7、建立督查组织与法规。以乡、镇为单位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织,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时定位监控,对于在田间、地畔、路边、河渠、林带周边等随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并进行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