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推向重点,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关系全面建设小康宏伟目标顺利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进。土地是人类活动的基本载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土地管理密切相关,因此, 强化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管理成为不可避免的一个重要课题。 土地管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特别是土地整理工作,通过开展以田、水、路、林、村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对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增强耕地排灌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土地资源的使用、利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农村土地规划的好不好、土地使用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到新农村的社会经济健康、科学发展。因此,强化农村中的土地管理显得尤为迫切而重要。 目前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目前,土地管理事业虽然已经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但由于土地权属的二元性,即:土地分为国有和农村集体所有这两种所有权形式,对于农村土地的利用管理虽然也得到很大的加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农村土地规划及其实施存在薄弱环节 虽然编制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农村土地利用作出了规划,但农村集体组织大多数按照欠缺科学依据的"自创"规划去执行,科学可行的规划得不到执行,农村土地规划的实施成为薄弱环节。 2、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护难以贯彻落实 虽然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政府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十分重视、三令五申,但是真正落实到村,就有点变了味道。现在农村劳动力部分流失,部分农田出现了丢荒现象,甚至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农民把自己的责任田挖成鱼塘养鱼,这可以说是违反了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是违法违规的行为,但有些农村还是遏止不住,这也可以说是农村土地执法难的一种表现。 3、农村边角地及老宅基地等所占空间比较大 由于农村土地利用中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农村中巷头巷尾、房屋与房屋之间往往存在一些边角地,而且有的农村村民大部分已搬迁到新的地方去了,剩下的只有闲置宅基地,成了"空心村"。 强化农村土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对新形势、新挑战针对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土地管理: 1、强化农村用地规划和管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是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各业用地的重要依据,是调控用地总量、结构和布局的重要手段,也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应当争取主动,加强协调,在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进一步摸清农村用地现状,明确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广泛听取农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性,积极介入新农村建设的各类相关规划,确保村庄和集镇等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留足保障粮食安全的农用地,科学编制土地整理等专项规划及制订实施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另外,在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新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安排的重点生产、生活公共基础设施等急需的基础工程建设用地,要及时予以保障,进一步提高审查报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并且,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基础设施改造。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四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引导农民集中建房,建新拆旧,积极推进废弃地和宅基地复垦整理,以集中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稳步推进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此外,要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反规划侵占基本农田和在耕地上挖鱼塘等违法用地行为;坚决制止用"以租代征"等形式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耕地是农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的必然要求,是对新农村建设最大的支持。应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严格地方各级政府对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负责制,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鼓励被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利用,新开垦的耕地要充分利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防止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盲目圈占、违法批占土地特别是农用地,杜绝在耕地上挖鱼塘等农业结构调整行为,切实保护好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 3、积极推进土地整理 农村中的边角地和闲置宅基地等空闲地为土地整理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也是国家开展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重点。以农村"三集中"为突破,探索宅基地换安置房、土地承包权换社保的做法,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的置换和农村土地的规模生产。对各类土地收益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理重大项目工程倾斜,主要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推进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增强耕地排灌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土地整理后形成的"万顷良田",集体经济组织要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利用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实现土地的规模生产,提高农业生产绩效和农民收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妥善处理好农村土地利用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为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