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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外来我省各市经商的西北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以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青海化隆、民和、甘肃临夏等地为主)以前所未有的态势涌入我省各地经商谋生(主要以传统的清真兰州拉面为主),《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了这些来自贫困地区的贫困少数民族必须接受国民义务教育的意识。按照外来务工子女就地入学的相关规定,他们必须到当地教育部门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否则就被拒绝或收取高昂的择校费,这自然就给这些来自贫困地区的特困少数民族子女平安顺利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设置了一大障碍,一方面由于这些儿童太小到离居太远的指定学校上学存在着绝对安全隐患,其次,从中央到地方都给他们提供了一系列的特殊优惠政策,让他们背井离乡到全国各地自行谋生,纯属特殊弱势群体,就根本无法支付高昂的就近入学的所谓择校费。 况且这些来自(大西北)贫困地区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子女,是响应国家号召,随父母犹如逃荒似地离乡背井到我省乃至全国各地搞"兰州拉面"谋生,所以,只要他们具有"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少数民族等相关手续就应当享受与当地所属各施教区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因此,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法,进一步体现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优越性,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在民族宗教工作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帮扶弱势群体"的优民、惠民之理念,更好地体现教育公平,让这些外来我省经商的西北少数民族子女,都能平安顺利地有学上,上得起学,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特此再次提案建议:请省教育厅针对本提案内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妥善解决此问题,让外来我省各市经商的西北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子女就近入学并按所属学区标准正常收费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