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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江苏省信息化建设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正逐步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层面。然而,随着我省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支付环节已成为制约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瓶颈,建设一个统一的、安全的、高效的公共支付平台,成为促进我省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和谐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公共支付平台对于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管理创新,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众服务水平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对于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广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降低整个社会的成本,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已经成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领域的潮流和趋势,与上海、山东等地蓬勃发展的势头比较,江苏省公共支付平台的建设相对滞后,与江苏金融大省、经济强省的地位明显不符。我省必须加快步伐,发挥后发优势,构建面向全省的公共支付平台,形成我省公共支付平台鲜明的G2B、G2C特色,从最大化的方便企业和个人的角度出发,提供“一站式”的服务。我们的建议有: 一、加强领导,走规范化道路。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及央行应加强对我省支付市场的领导和监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开展金融支付体系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出与国际接轨的、符合我省实际、适合我省金融支付体系发展的规范体制,实现全省支付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支付平台建设工作整体稳步地推进。 二、消除障碍,独立自主的建设公共支付平台。我省应该在江苏CA认证体系下推广支付平台应用,完善我省政务、商务认证体制,消除各银行采用CFCA证书标准对我省诚信体系建设的制约,把握发展主动权,促进安全认证体系与金融支付体系的结合,加快我省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增强我省金融支付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部分厅局优先开展,发挥示范作用。我省财政厅和信产厅应该共同负责协调省工商局、建设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及其它能够率先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的部门,推进支付平台的建设,尽早开通在线收费功能,率先实现电子政务的在线支付,为社会提供安全、高效的电子支付服务,同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推进我省电子政务支付体系建设的发展。 四、开展银行合作,加快支付平台建设。我省金融办公室应定期协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南京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支付平台的各项工作。 五、加强政府部门扶持力度,保证平台健康发展。我省财政厅应参考银行代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按照比例支付银行一定的费用作为运营成本的模式,给予公共支付平台一定的费用支持,保证支付平台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并参照税务部门网上报税打印完税凭证的做法,允许用户下载打印收费部门的网上电子缴费凭证,效力等同于纸制缴费收据,能够入账。同时,省诚信办公室还应加强对公共支付平台的信用评价和管理体系的指导,充分发挥支付平台在全省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