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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根据2004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部《关于抓紧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通知》(办函[2004]618号)文件及省水利厅的要求,连云港市开展了以县为单位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和评估工作。截至2004年底,连云港市农业人口为348.1822万人。根据调查统计,连云港市达到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的人口为182.924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2.5%;饮水不安全人口为165.2581万人(不包括四个区现有不安全人口5.14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7.5%;2007年省里核定连云港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135.95万人,比实际调查人口减少了29.3081万人(不含四区);自来水普及率赣榆县为45.5%,东海县为51.3%,灌云县为71.1%,灌南县为70.9%。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享受农业用电价格扶持等政策降低制水成本。目前农村自来水厂执行的是工业电价0.813元/度,而农用电价是0.44元/度,每度电相差0.373元,据调查水厂电费占运行成本高达58%左右,店家在供水成本中占主导地位。在用电问题上各地反应都极为强烈,建议农村水厂用电纳入农用电范围,继续对农村自来水缓(免)征收水利工程水费、水资源费,以降低制水成本。 (二)税金如数返还给项目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纯社会公益性工程,广大农民又是弱势群体。建议将征收的税金采取即征即返的方法,即使返还给项目区作为工程款进行支付。 (三)增加不安全人口数量和年度任务。当前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正在轰轰烈烈进行,各县要求兴建农村 饮用水安全工程空前高涨。据2004年调查全市饮水不安全人口为165.2581万人,2007年省核定我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135.95万人,比实际调查人口减少了29.3081万人;2008年省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是解决不安全人口16.39万人,远远不能满足我市的要求。建议增加解决我市不安全人口数量和年度 目标任务。 (四)加大扶持力度,取消县乡配套和农民自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之一,据省核定,解决我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35.95万人,工程总投资5.3亿,其中省以上补助3.8亿,需地方配套和受益群众自筹1.5亿,地方配套资金难以到位是制约工程实施的瓶颈,我市县级财政十分拮据,广大农民是弱势群体,承受能力差,群众自筹十分困难。建议加大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扶持力度,取消县乡配套和农民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