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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城市供水是"经济命脉、城市血液、社会生命线",它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城市居民身体健康的基本保证,是反映一个城市现代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到去年底,全省已建设105个城市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达1900万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供水的需求。 但由于我省地处长江、淮河下游,客水污染以及本地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污染,使水环境质量形势十分严峻,水环境总体恶化导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屡受污染,严重威胁到饮用水水质安全。2007年国家修订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指标和限值都有了大幅提高,从原来的35项指标提高到106项,增加检测的绝大部分指标是有机有毒物质,对现有水质化验手段、处理设施和工艺提出了更新改造要求,我省政府确定自2009年至2012年苏南、苏中、苏北分区域实施新标准。 实施新水质标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供水行业必须要加大投入,推进企业改造。一是建设深度处理工艺,针对水质污染实际,增加处理设施,提高处理技术标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二是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减少二次污染。三是积极开辟第二水源和应急水源地,推进区域供水联网化,提高供水安全应急能力。 实施上述建设与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运行成本将相应增大。然而,各地企业建设资金筹措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涉水规费取消,直接影响到供水企业的投入来源。自90年代中期以来,各地管网建设和水厂改造升级资金通过收取水增容费筹集,当地财政资金基本没有投入,如南京市每年收费约为0.5-0.8亿元,上缴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于城市管网改造和建设以及水厂的改扩建。但自2002年起国家计委、财政部规定取消了水增容费后,各地管网建设和水厂改造升级资金没有明确来源。 二、设施建设投入逐年增大。为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各地投入巨资实施第二水源或长距离取水工程,如无锡市实施投资25亿元建设长江引水工程;随着城区扩大和开发区建设,相应配套管网建设投入逐年增大,如苏北的省辖市每年投入约4000万元,县城投入约1000万元;按照宁镇扬泰通和苏北地区区域供水规划,到2010年前需完成建设输配水主管道5400公里,总投资153亿元。由于水价不可能达到补偿管网建设的标准,各级财政对区域供水缺乏投入,仅靠供水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远不能解决资金需求。 三、新的卫生和环保标准对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和运行提出更高要求。为全面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各地将通过对传统净水工艺强化处理和改造,应用生物预处理、臭氧-活性炭、膜分离等深度处理工艺,积极推进饮用水深度处理,根据昆山市投资和运行情况分析,深度处理改造每万吨水投资成本为200-250万元,增加运行成本为0.25-0.30元/吨。 四、供水企业经常性运行成本增大。近年来,由于电价调整,单位供水成本增加约0.02元/吨;员工工资福利增长,单位供水成本增加约0.04元/吨;由于应急供水要求、水质标准和服务质量提高,也相应的增加了处理成本、输配水成本和销售成本。 五、用水类别的政策性调整大幅缩减供水企业收入。为策应省委省政府扶持服务业发展,对工商业水电气价格实行并轨,以及对学校、养老服务机构供水价格的调整,按居民用水价格标准执行,导致供水企业收入减少。因价格调整影响供水价格近0.10元/吨。南京市自来水公司年运营收入减少3300万元。 近年来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多次大幅度调整了城市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和水资源费等收费标准,挤占了城市供水价格的调整空间,城市供水价格已数年未动,极不符合客观市场规律,影响行业发展,制约了企业可持续。合理的水价是城市供水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的保障,"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关系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建议如下: 一是加大各级公共财政对城市供水的投入。建立公共财政对城市自来水专项支持资金,当前主要用于支持城市供水深度处理改造工程、第二水源和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以及区域供水管道建设。省级财政也应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各地加快建设。 二是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以保障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建立正常的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和监管机制。规范调价管理程序,明确城市政府负责城市供水调价的决策管理。根据城市供水事业发展需求和企业正常经营情况,城市政府应定期研究测算供水成本,合理调整供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