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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控烟工作。2005年全国人大批准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于2006年在我国正式生效,并于2011年1月9日在我国全面实施,这意味着我国要在2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对公众提供防止接触烟草烟雾的普遍保护。《公约》对各缔约国的具体要求是:室内必须完全消除吸烟、烟草、烟雾,不能设定吸烟室或者划分吸烟区,建立100%的无烟环境。确保在所有公共交通工具或者纯室外公共场所免于接受二手烟雾。 吸烟有害健康,被动吸烟危害更大。吸烟带来的健康问题,导致医疗费用增加、劳动力资源丧失,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担。我国每年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引起的疾病,居世界第一;我国肺癌死亡率增长为世界第一,且以每年4.5%的速度增长。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害已、害人,也极大地污染了环境。 据我省疾病控制中心2007年对南京、镇江、南通、仪证、张家港等5个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及实施现状进行了调查,结果说明江苏的禁烟场所吸烟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这5个城市10年前就先后出台了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并确立了一些公共场所吸烟要被处罚的规定。但是调查数据显示,只有7成的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而在有标志的场所里,有一半有人吸烟。我省在2011年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形势严峻。 禁烟是讲文明、促和谐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营造"适宜创业发展、适宜生活居住"良好环境的需要。江苏作为我国率先发展、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率先在城市公共场所禁烟,必能进一步展示文明程度,提高江苏的国际形象。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尽快制定江苏省《公共场所禁烟条例》并组织实施,明确规定将城市机关办公室、学校、医院、饭店、影剧院、博物馆、汽车、地铁等公共场所作为禁烟重点场所。 2.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提高公众在公共场所不吸烟的自觉性。 3.要大力提倡公务员、教育工作者和医务工作者不吸烟,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机关带头禁烟,不仅是在积极履行国际控烟公约,更是在展示政府文明、公信形象。 4.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并按国际惯例,在一些场所设吸烟点。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处予高额罚款。 5.优先考虑在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向儿童提供禁烟场所,各类会场必须严格采取控烟措施。 6.应将学生作为禁烟重点人群,严格规定大、中、小学生不能吸烟。 7.增收烟税,用于禁烟宣传、烟害防制、卫生保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