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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为目的、明确公益属性的新医改方案即将付诸实施。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新医改方案")将于近期出台。同时配套下发的还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实施方案》。在新医改方案中提出"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为解决看病贵,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提出了新思路,有重要意义。同时为缓解由于取消医院药品加价带来的经济损失,提出了增设药事服务费的方式。以上这些改革措施对推进我国医药事业发展,缓解当前的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将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对于新的改革举措我们在拍手赞成的同时,对其实施应保持客观谨慎的态度。近日来,笔者在与一些行业内外的人士谈论新医改方案有关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方案时听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据说在南京市进行试点过程中也遇到了阻力。为此,结合自身的思考,就在新医改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提出几点设想,仅供政府有关部门参考。 一、 应密切关注增设药事服务费可能引发的新医患纠纷 取消医院药品加成是一项改变以药补医、降低看病成本,抑制看病贵的良好举措,增加药事服务费是补贴医院损失的方法。然而,目前社会上很少有人理解药事服务费对患者本身的意义是什么?它能为患者治疗过程带来何种益处?药事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如何制定?如果病人不理解其含义,将会被视为医院的乱收费,引发直接针对医院的不满和医患纠纷。因此建议①有关部门在指导医院实施药事服务费的过程中应制定详尽的实施细则,使医院药事服务费收费标准有明确的依据,这样既可一定程度上打消患者对乱收费的顾虑,也可防止有些医院借机乱收费;②要求医院就不同病种用药过程中实施药品加成费用和实行药事服务费的治疗费用对比张榜公布,以宣传实施药事服务费对患者带来的利益,使这项良好举措深入患者人心,利于其顺利推广。 二、密切关注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取消药品加成后,对药品供应的影响,谨防患者无物美价廉药物可用,形成新一轮"用药贵"现象 新医改方案中"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本意是解决"看病贵"中的药品贵问题,然而,看病与用药过程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成问题,医生用什么药患者难有发言权,即使患者本人有医药知识,也常无法干预医生的用药行为。同时医生也可通过暗示鼓励患者使用昂贵药物,例如某药物有国产和进口两种,医生可在治疗过程中告知患者该药有国产和进口两种,但绝大多数的病人会征求医生使用何种(这也是药事服务费收取的依据之一),医生如果说进口的效果好,试想有多少人会拿自己的健康或生命开玩笑,多半会听从医生的指导,因此反而增加用药费用。正是如此,要想通过药事服务费的方式断绝医院、医生与药品供应商的联系过于理想化,很难以此来杜绝医生拿回扣的问题,因此加强医德教育、严格医风医纪、增加医院事业补贴、提高医生收入和风险管理才是根本。近日在与一些药品供应人员的谈话中,他们认为取消药品加成不一定会降低药品价格,其依据是在实施药品招标的过程中,虽然药品价格降低了,但在具体进入医院时,有些医院还会要求给予10%左右的暗扣,使药品生产或供应商的应有利益会进一步损失,其结果有二,一则是提高药品价格填补损失,二则无利可图停止生产。这样造成损失的仍然是患者,便宜的药买不到,只能用贵药,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真正做到医院医疗与药品收支两条线也将是新医改实施中面临的挑战。建议①探讨实施临床药师制度,通过多人监督处方合理用药,一定程度上限制医生或药师收受回扣现象;②探讨医药分业方式,一定程度上切断医院与药品利益间的关系;③依据医院的公益性程度,政府给与足够的经费补贴,克服医院运行中存在的实际困难;④制定医疗事故保险法规、政府承担其职业保险费用,保障医院、医生在实施正常的医疗行为过程中人身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降低医院的风险财政支出;⑤切实保障医院和医生应有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