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省经济、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省委、省政府对民生问题高度重视,各项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我省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已实现了制度层面的全覆盖。许多常见疾病、重大疾病的诊治基本实现了由医保支付,极大地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负担,解决了许多家庭的后顾之忧。随着社会竞争压力的不断加大,在职职工为了家庭和社会不停地拼搏,自身的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往往得不到重视,重大、晚期疾病呈现了低龄化的趋势,这与重治不重防,忽视定期健康体检有一定的联系。 国内外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许多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其预后将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恶性肿瘤的早期诊治将使五年生存期达到85%-90%。不但治疗了疾病、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而且极大地降低了后续治疗费用,从而从整体上减轻了医保基金的负担。目前我省在职职工健康体检不在医保支付范畴内,有体检的也是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国企职工作为单位福利性质的体检,人群覆盖面低,体检方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1、及时总结我省已开展的为退休职工免费体检的成功经验,对在职职工(含下岗失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分步骤开展健康体检,建议年龄在29岁-40岁的人,每三年体检一次;年龄在41岁-50岁的,每两年体检一次;年龄在51岁以上者,每年体检一次。住院一次,体检次数相应减少一次。将体检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城镇居民推广实施。 2、组织医疗专家制定适合医保支付的健康体检标准规范,如根据居民不同年龄划分体检频率及标准,尽量做到适用性强,精确度高,同时控制总体费用。 3、建立健康体检权威认证制度。如对开展健康体检的医院实施准入制度,坚决否决一些各种条件不具备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节约有限的医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