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对淮安全市贯彻《职业教育法》情况调研中发现,我国《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十二年来,职业教育事业完成了规模扩展、与普通教育协调推进的历史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数以万计的技能型人才。但与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求以及《职业教育法》规范要求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还不够突出。党中央、国务院把“巩固义务教育、提高高等教育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尤其是中职教育”作为中国教育现代化建设的三大战略任务。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务院已召开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江苏省政府也召开两次全首职教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文件,但市县的贯彻力度不够,造成了职业教育的“边缘化”,剧中人业教育仍然处于校自为战的被动状况,集中优势力量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2、职业学校特别是中职学校弱势地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全市一些职教学校大多是创办十年左右的新校,专业教师不足,实验实训设备短缺,老化陈旧,除少数学校外,经大多数学校硬件仍然是开创时的状态,全市中职学校尽管生数规模上去了,但师生比、生均实验实训设备配置比都与规范要求有着很大差距,实践性教学课时开不全、开不足,客观上影响了培养质量的提高,成为职业学校教学“普教化”的主要根源之一。 3、扶持职教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尚未完全到位。《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举办者应当按照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用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财性经费应当逐步增加”。但全市职业学校生均教育遍低于同级普通学校30%以上。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公办职业学校非税收入普遍被挤占用于应由财政全额负担的教职人员工资发放,市直属学校一般占实际支出的60%左右。省政府规定的城市教育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企业提取职工工资总额2.5%的职工培训费,政府统筹1%的部分用于职业教育,这一系列政策也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4、职教师资严重短缺。目前全市中职学校师生比为1:37.27,以现有办学规模计算,师资短缺的绝对量在2000人以上,缺师近总量的一半。而解决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途径狭窄,职业学校引进教师大体照搬普教办法,现行体制、政策与职业学校引进专业师资的特殊要求之间不对接,难以引进聘用到教学急需的专业教师。 5、职业教育市场还不够规范。一是招生市场混乱,一些学校普遍采取注册招生的市场机制,为了争取生源、维持学校生存发展,职业学校普遍采取奖励性招生政策,招生成本均逐年上升。二是社会培训市场鱼龙混杂,以培训之名行劳务中介之实,套取国家培训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双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落实不到位,使得职业学校在招生培养就业等方面受到很大影响和冲击。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 1、统一认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对全国各地贯彻《职业教育法》的执行情况,建议国家将其列入到当前工作议事日程,开展一次全国性的普查工作,彻底摸清情况,以便加大工作力度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调整规划布局,切实推进高星级职业学校创建工作。针对职教生源数量减少和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抓紧编制职业学校和重点专业规划布局和建设方案,明确四星级、三星级职校创建对象和重点专业设置及建设目标,花大气力抓好职业学校基础能力提升。按照经济实效、管用够用的原则,对照国家规范要求,重点解决理实一体化教学所必需的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资金投入问题。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研究解决师资短缺,尤其是专业教师引进难的问题,加大“双师型”师资培养提高的工作力度。 3、抓紧制定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逐步使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达到法律规定的“高于同级普通学校生均标准”的要求,把国务院有关职业学校经费投入的有关政策,强力推进、落到实处。 4、依法加强对职教市场的管理。建议教育、劳动、监察、审计等部门介入对招生市场的监管,对学校招生奖励经费进行专项审计监督,根除招生领域的不正之风。同时,针对社会培训市场存在的问题,建议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促进社会培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