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之后,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将达到平均每人每月1301元。但由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退休养老制度不同,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不同,资金渠道不同,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差距问题越来越突出。如省属企业徐州矿务集团(该单位系国家500强企业之一)董事长退休前是正厅级干部、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其退休后的养老金一直不足2000元,2009年1月调整后的退休待遇也只有2000元。据了解,省级机关退休后的正厅级干部年收入约为8万元,工龄35年以上的公务员退休后月最低收入也在4000元以上,即使是一名普通驾驶员,其退休后月收入也能达3000多元,而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也与机关类似。由此可见,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待遇的差距比较大。而且,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过低,已经影响着退休职工尤其是高工们的生活,影响着在企业工作的人员的积极性,影响着社会从业方向。 同是退休,就因为企业与机关事业的身份差异,退休工资居然相差三四倍,特别是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赶不上机关事业单位普通工人的退休金,显然十分不公平,这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个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值得欣慰的是,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同类人员的待遇差距比较明显,引发了一些问题,也影响了部分退休人员的生活。对此问题,国家和省领导十分重视。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将"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地提了出来。2009年2月4日,梁保华书记则在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把"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作为"在新的一年里要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条重要举措。 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十分复杂,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时,本人认为,解决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待遇差距这个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不应该把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金标准降低到和企业职工一样,而应该把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标准提高,逐步缩小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待遇差距。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当前首要问题是加快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使企业职工老有所养。 2、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应注意向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适当倾斜。 3、扩大养老金收入来源,加大财政投入比例,从地方税收中拿出一定的比例来明确补助社会保险基金。 4、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投资工具,提高收益水平,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多元化。在合理确定基金投资比例,严格基金投资程序和监管体系的前提下,允许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具有较高的经营稳定性、风险小、收益高的实业项目,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升值。 5、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既要有政府审计监督,也要有社会审计监督,做到真正的向社会公开。 6、从改革与完善制度的角度入手,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缓解收入分配矛盾。在研究和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时候,统筹考虑机关、事业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问题。 7、在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积极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使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制度上、管理上相互衔接,化解因为制度不同或者资金来源不同造成的矛盾。养老金待遇调整时,要统筹安排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改变目前部门分割,各自为政,以部门的局部平衡代替社会的全局平衡的状况。 8、逐步统一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维系底线公平。可由政府确定一个各地区的最低养老保险的底线值,底线以下的要靠公共财政政策来调节,底线以上的靠市场来调节,如企业要加快企业年金制度的建设,同时鼓励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综合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在推出补充养老保险,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实际预期收入不致有太大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