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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1.47亿,占人口总数的11%,我省部分城区,老年人口密度大大超出全国平均数。由于年轻职工和子女外出打工,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很多。一些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孤独和困窘,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基老有所养问题。目前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政府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不能满足社会养老所需求。因此,吸纳社会资金进入养老领域,有计划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显得非常重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有四点现实意义:一是符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老有所养",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二是可以促进就业,能够解决部分"40、50"特困下岗职工的就业难问题;三是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和相关老龄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全国老龄消费总额有8000多个亿,现在消费额仅仅只有1000个亿,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今后养老服务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应该抢抓机遇;四是使众多老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是就对人口老龄化高到来的有效措施。总之,开办老年公寓是为党和政府分忧,帮天下儿女尽孝,替世上老人解难的一举数得的大好事,应采取积极态度鼓励其发展。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要为老年公寓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开办老年公寓应该是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把社会化养老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以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的要求。 2.解决好老年公寓的融资问题。社会化养老事业,它既有市场成分,更多的具有社会福利事业成分。政府要将老年公寓的建设部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定期对老年公寓给予专项财政拨款。建设集养老、康复、医疗、娱乐为一体的新型养老社会福利机构。 3.制定优惠政策,扶持老年公寓建设,按实住床位以及老年公寓的档次,给予定额补贴或奖励,以优惠的奖励政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养老服务业,促进社会福利市场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