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09年提案
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09年提案
发布日期:2009-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我省特别是南京市集中有一批从事化学化工领域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长期以来需要使用大量的化学试剂,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各类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由于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国家对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是十分正确和完全必要的。但是,严格监管的同时也给使用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采购和废弃物处理造成一定程度的困难,已经影响我省特别是南京市部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工作,制约着相关单位科学研究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具体表现在: 1、由于经营剧毒化学品的成本费用不断提高,一些具有资质的经营单位不愿付出高昂的代价经营剧毒化学品,造成南京目前剧毒化学品的经营单位几乎没有(仅南京化试厂有极少数品种供应),导致无法采购剧毒化学品。 2、江苏省目前无重金属化合物(汞、铅)、剧毒品废弃物的填埋场,使得废弃物处理的问题日益突出,亟待解决。 3、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手续繁琐。 为了尽快解决高校和科研单位所遇到的上述实际问题,特此建议: 1、在依法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指定具有公安、安监部门认定剧毒化学品经营资质的单位供应剧毒化学品,使得采购的渠道得以畅通。 2、要求省环保厅解决江苏省内有一所剧毒品废弃物处理场,杜绝因处理不当引起后患。 3、对高校和科研单位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手续适当简化, 在依法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每年组织一次资格认证,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实行有效期为一年的许可证制度,以代替目前实行的每次购买均需办理备案手续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