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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4-02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低碳经济"提出的大背景,是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诱因不断地为人们所认识,大气中二氧化碳(CO2)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也已被确认为不争的事实。 从世界范围看,多数发达国家进一步明确和提升了低碳产业的战略地位,并将其纳入了国家发展战略,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刺激经济复苏、抢占竞争制高点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如美国《2009经济刺激计划》投入的7870亿美元中,用于替代能源等低碳经济投入就达1500亿美元;英国确立的今后十年产业技术的六大重点领域,低碳工业名列首位。这些国家还通过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扩张、重组、转型,促进低碳产业集中度的提高,进而抢占全球低碳市场。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中国能否在未来几十年里走到世界发展的前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应对低碳经济发展调整的能力。这一点已经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年9月8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上,明确主张 "发展低碳经济"、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增加碳汇"、"促进碳吸收技术发展"。他还提出:"开展全民气候变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能减排意识,让每个公民自觉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努力。"建议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共同促进亚太地区森林恢复和增长,减缓气候变化。2009年9月22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胡锦涛主席发表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演讲,表明中国争取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有显著下降,同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此外,我国还提出到2010 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到2010年努力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20%、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争取达到16%等一系列目标。哥本哈根会议上我国又明确作出了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40%~45%的减排目标。表明了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危害严峻挑战的信心和决心。 作为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江苏省应当责无旁贷地为我国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我省正处于工业化转型期和城市化加速发展期,能源结构以煤、油为主。据统计,2007年一次性能源消费量为1.76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所占比例为74.74%,石油为19.92%,天然气、水电、核电、风能、太阳能等仅为5.34%。发展我省低碳经济任务艰巨。但这既是积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国家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是摒弃以往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约的经济发展模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发展新兴工业,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途径。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正确树立低碳经济发展理念 各级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大张旗鼓地引导人们创新思维、改变观念,从全局观、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正确认识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内在规律,树立低碳经济低碳高增长的理念,认识到发展低碳经济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要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普及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的知识,倡导低碳生活理念、低碳生活方式和低碳生活文化。不仅要关注企业节能、煤的高效利用等问题,也要关注城乡空间布局、国民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巨大浪费等,把低碳经济的理念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形成良好的发展低碳经济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加快制定我省低碳经济发展规划 发展低碳经济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它意味着能源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技术的革新,是经济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尽快制定我省低碳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目标、重点和保障措施等,要将我省低碳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纳入"十二五"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把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作为国民经济规划中的引导指标。省各有关部门要将低碳技术研发纳入省科技、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计划当中,制订重点行业和部门的低碳发展规划,引导产业向低碳高效转型。各市县也要同步制定本地区低碳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路线,全面推动我省低碳经济发展。 三、努力构建低碳产业发展体系 低碳产业发展既要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入手,转变高碳经济发展模式,也要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上,产品设计、生产、消费的全过程中寻求节能途径,推广节能技术。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农业、低碳工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等。要严格落实我省出台的《新能源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中的相关政策,做大做强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和生物质能四大低碳新能源产业,切实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加快低碳装备制造业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步伐,促进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向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及相关领域转型扩张。同时对环保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低碳产业和服务业,积极推进研发设计、软件设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文化传媒等创意产业。积极推进低碳科技服务业、生态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四、建立健全低碳经济政策保障体系 我省应尽快研究和出台《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条例》,使低碳经济发展像生态省建设一样步入法治化轨道。各级政府应实行低碳经济目标考核责任制,努力确保低碳经济发展的各阶段目标及整体目标实现。研究制定推行低碳财政税收融资等优惠政策,通过融资优惠、税收优惠等机制,促进政府、企业、社会等投资流向低碳产业。积极发展碳金融,借鉴北京、上海成立碳交易所的经验,积极谋划,争取早日建立我省的碳交易所。探索建立低碳技术交易机制和技术交易市场,通过交易机制和交易市场推动节能技术、设备、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促进低碳技术资源在中小企业和大企业间合理配置,有效推动我省低碳产业的发展。 五、加强对低碳经济的示范引导 在无锡、昆山、常熟等已经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发展情况,选择生态环境较好、污染排放较小的部分城市作为试点"低碳城市",选择生态建设较好的工业园区,升级打造成"低碳经济示范区",选择石化、冶金、建筑、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培育"低碳经济示范企业"。充分发挥江苏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多、技术力量强的优势,利用我省现有的低碳经济研究平台,加强与国内外低碳领域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国际相关组织、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强低碳经济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科技攻关,培养和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低碳技术研究队伍,力争研究和开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