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产业转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5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三成,新能源、新医药、新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增速明显。我省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明显。然而,同国内其他地方一样,实际转化率仍然不高,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亟待进一步改进。具体表现在: 1、研发经费使用效益亟待扩大。部分企业申请的项目经费未真正用于研发;资金申请对于企业有一定限制,对于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地方政府愿意拿出资金锦上添花,而对于众多发展中的急需雪中送炭的中小企业来说,创业投资资金数量少、规模小,融资困难,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科研活动重项目申报轻成果转化。"重论文、轻项目,重申报、轻成果,重评奖、轻转化"的现象比较普遍;知名度较小的高校、规模较小的企业、影响力较小的科研人员难以获得项目支持;权威专家更易于争取到项目,但多把主要精力放在要项目、要资金上,没有足够时间深入研究,政府投入的资金常常起不到预期效果。 3、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受信息的制约。产学研合作的信息渠道仍不够畅通。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的合作仍多采用"自由碰撞",信息不对称,导致一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钩,形成研究和应用的错位;部分科技成果重研究、轻应用,研究成果因没有推广渠道而束之高阁,造成资源浪费。 为此,建议: 1.加强经费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三项经费效能。一是合理分配科研经费,给予众多发展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更多扶持,积极推动创新型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二是规范执行经费预算,围绕各地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项目报告和创新成果为依据来拨付经费,建立定期的经费使用评估与反馈调整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经费监控。三是提高经费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将经费评审、经费分配和经费管理过程向公众公开。 2.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研项目管理体系,积极促进应用类成果产业化。一是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除重视立项前的预算评估,更要重视立项后的绩效评估,改变现有评审机制中存在的指标虚化、科技成果鉴定走形式的问题。二是积极培育社会化的项目评审机构。在组织具体的评审组和委员会时,除了随机原则外,还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加以搭配,比如学科构成、年龄构成等,使结构更加合理。专家的资格方面还应该设立一些限制条件,如年龄、健康状况、近几年学术活跃状况等。尽量减少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的"权威"因素,加强监督力度,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完善高校-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长期合作机制,提升合作层次。实现项目合作向战略合作转移、短期合作向长期合作转移、被动成果转化向主动成果转化转移、校企合作向相互融合转移。积极为企业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搭建平台,支持高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企业引进科技项目和技术、帮助企业对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培育相应的中介机构,适时了解市场有什么需求,企业有什么需求,据此引导高校作出研究方向,或者根据高校科研项目寻找相适应的生产渠道。为促进校、企合作,提高企业竞争力,还可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对企业投向教育界的研发资金给以税收方面的政策优惠。 4、整合高校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一是建立高校与地方产学研合作促进平台,建立政府与高校产学研合作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交流沟通产学研合作情况和信息,协调解决产学研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建立高校与地方合作信息平台,及时提供和发布高校科研成果与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产品开发等技术需求,畅通供需双方的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协作网的作用,实现高校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降低企业科技创新的成本。三是鼓励高校到各省辖市组建有针对性的地方研究生团队,有针对性地为当地企业服务。高校要像招商引资一样,广泛宣传、推介自己的科技成果和科研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