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是一条得经济、环保双羸的发展之路。江苏是循环经济试点省份,有多个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开展得比较早。目前,仅全省供销合作系统就有回收网点收购站点5000多个,形成了遍布全省城乡的回收经营网络。 随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不断放开,而相关政策缺乏完善,市场缺乏规范,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网点布局欠合理,无序化经营局面尚未完全扭转。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网点规划设置未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网点布局的无序造成大量再生资源流失。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且从业者很多是无照个体经营者和农村流动人员,导致管理不到位,回收摊点分散,有的甚至成了销赃窝点,给城市综合治理和稳定带来很大隐患。 2、废旧物资回收率不高,资源浪费问题尚未有效缓解。除废钢铁回收率较高外,大部分品种的再生资源回收率相对较低;废旧家用电器、电脑等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还未完全开展起来。而且回收企业 "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的现象普遍存在,废旧电池、废旧小家电等污染较高、回报相对较低的电子产品回收乏人问津。 3、再生资源回收规模化程度低,粗放式经营模式尚未根本改变。多数回收企业只局限于回收环节,而对后向一体化产业战略的发展缺乏规划,不能有效形成规模效应或连锁效应,从而对最为关键的加工利用环节流于形式,导致整个产业链的脱节。 4、法制化、标准化程度低,再生资源产业规范化管理任重道远。在再生资源方面,尚未出台完善的国家法规、行业标准或技术标准,而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取消特种行业许可后,加剧了行业管理真空,回收、加工、再利用的规模化和产业化程度难以提高。 5、资金投入不足,行业整体加快发展面临技术障碍。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投入,行业技术落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由于行业经营与"破烂"相关,受传统思维约束,科技人员比重远远低于其他行业。很多企业仍以手工劳动为主,工艺流程落后,污染严重。 建议: 1、健全城乡生活类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在城市社区设立"七统一"的回收站点,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和规范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按照布局合理、网络通畅、标识醒目、环境洁净、管理规范、交售便利的要求,根据居民居住密度,在一定服务半径范围内设置回收站点;农村回收网点可按照居民户数设置简易收购站点或固定收购站点;不能提供回收站点所需场地的,可设立流动回收站点。 2、完善非居民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对企事业单位等非居民区再生资源的回收,采取回收企业站点定时、定点上门回收的方式,由统一标识、封闭式分类回收车运输至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建立虚实结合的网络交易新模式,以资源为核心,以网络为媒介,试点企事业单位在线回收电子交易。 3、组建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由于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与社会的公共设施安全密切相关,因此要选择有一定规模、经营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负责回收。根据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物理特性、行业分类,采取股份制或中外合资等多种经营方式,组建专业性较强、规范化程度较高的企业集团,合理引导回收企业多元化发展。 4、加强再生资源集散及交易市场建设。再生资源集散及交易市场建设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的要求,与居民区相对隔离,且便于运输,具有一定的规模;市场内每个摊位经营面积不应低于100平方米,储存场地要相对固定,有围墙隔断,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必须备有合格、完善的消防设施,符合公安消防有关规定;初步具备储存、集散、初级加工、交易、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 5、严格回收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采取疏导结合的办法,整合收编现有回收行业从业人员。通过制订、实施回收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标准、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制,严格对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规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基层收购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从业技能培训,结合相关专业教材制定出适合本行业特点的培训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培训出懂技术、懂管理的专业人才。 6、加强宏观调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加快制定出台政策法规,健全组织、协调、监管、规划和服务等功能,努力促进再生资源产业走向法制轨道。二是优先扶持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稳定发展一批深加工企业,加快发展一批自加工企业,提高化工、冶金、轻工、电子等产废企业的废弃物资源化程度。三是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包括市场、分拣等设施建设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四是对再生资源回收运输车辆给予享受环卫运输车辆的同等政策。五是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优先购买再生利用产品,对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时,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相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再生利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