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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4-02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市"等创建工作,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治理环境问题,但各种各样的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影响着群众的日常生活,在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的今天,亟需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积极应对、妥善化解环境信访问题,及时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进程。 从本质上,环境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是: 1.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环境污染的产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赘生物,多年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为当前的环境问题埋下了隐患。近年来,各级政府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在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型方面下功夫,着重强调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总体来讲,经济发展模式对环境的破坏程度正在减弱,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2.地区石化产业的迅速发展。石油化工产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由于其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特殊性,致使石化产业发展在带动地方经济的同时,也为环境保护的实施增加了难度。 3.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环境问题的产生,一方面由于人口众多且环境保护意识缺乏,造成资源过度开发和浪费,如各地星罗棋布、毫无环保意识的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化工企业,由于观念落后、设备简陋,在带来有限的经济利益的同时,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由于人口众多,日常生活产生大量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以及农村农药化肥的滥用等等,加剧了环境的恶化。 4.群众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经济的发展为人民群众带来了物质和精神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从根本上说,群众是得益的,但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加之近年来环境问题凸现,部分企业尤其是农村的企业环保意识不强、肆意排污,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建议: 1.将环境保护列入各级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因为环保工作本身的复杂性,各方面的政策、措施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努力贯彻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把建设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的和谐社会各项指标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管作用,从体制、机制上为环保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政策保障。 2.不断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体系。当前,我省正在积极推广 "县(市)环保分局-乡镇环保所-村级环保办公室"的三级环境监管模式,在开发区开展环保派出机构试点,解决开发区监管不力的状况,这一举措大大缓解了省市级环保部门监管难的现状,同时也有效减少地方干预,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威。在此基础上,基层环保机构应积极履行职能,畅通与基层政府的沟通渠道,建立对环境问题进行监管、对可能的环境信访动态予以关注,及时了解情况,关注解决;进一步强化基层乡镇、街道的责任意识,将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环境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 3.合理应对环境信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环境信访问题的应对,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以"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出发点,时时刻刻为群众考虑,决不能因政府或任何个人利益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应对环境信访问题,需要针对不同的环境信访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对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如居民小区的环境、噪音污染问题,尤其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环境问题,应引起重视,组织调查研究,寻求根本性的解决方法。 4.加强环境保护及环境信访相关法制法规宣传。建议继续加强《环境保护法》和地方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行全方位的环境普法,逐步扭转长期以来部分地区存在的经济发展超越一切的错误观念,提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整个社会的认知度;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强化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处罚的力度,培养群众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逐渐形成良性循环的社会监督体制。在全社会范围内对《信访条例》、《环境信访办法》等法规条例进行全面、客观的宣传教育,当前,仍有很多人对信访工作一知半解,为环境信访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应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认识信访工作、合理合法的利用信访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