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地处东部沿海、沿江和长三角腹地,地方造船业起步早、发展快,以民营船企为主,国有、外资、民营竞相发展,目前在全国船舶制造、修理、配套领域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一,已经成为我国船舶工业发展的重要区域之一。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省造船产业规模和产能已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全球造船业中也占有一席之地,民营船企也已逐渐成为我省船舶工业稳健发展的主要活力。2008年,全国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和手持订单前10名企业中,我省船企分别占3家、5家和4家,其中民营船企分别为2家、2家和3家。2009年上半年,我省造船十强企业民营船企占了6家,其中前三强中民营企业占了两家,分别是江苏新世纪造船有限公司和江苏扬子江船厂有限公司。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船舶工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为帮助我国船舶工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国务院于2009年2月11日颁布了《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通读规划不难发现,规划最大的受益者是两大造船集团(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及地方国有造船企业,而民营企业则受益较少,或者说正是规划所提及需要整合调整的对象。《规划》指出,对中远、中海、中外运三大航运公司,购买两大集团建造的远洋船舶弃船,可享受内销远洋船舶相应政策。同时,还将制定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购买两大船舶集团建造的出口船的弃船。《规划》还提出,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着力打造"两个龙头(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三个基地(环渤海湾、长江口和珠江口)"成为中国造船业的主力。无论是两个龙头,还是三个基地,江苏的绝大部分造船企业均不在国家扶持之列,国家对两大集团的重点扶持必将导致我省船企特别是民营船企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鉴于目前的产能过剩,《规划》明确指出未来三年将严控产能,这对中小民营造船企业的影响尤为明显,将影响到我省民营船企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从而影响全省船舶工业的稳健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船舶工业的健康发展,建议省政府充分利用国家《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出台时机,针对我省地方造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现状,适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争取政策,加大对地方民营船企的扶持力度,以促发展为核心,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地方船舶工业的发展。建议参照国家船舶工业振兴规划中对央企进行财政补贴和支持的政策,出台我省相关财政补贴和支持措施,在土地、税收、金融以及吸引培养高端人才、技术支撑、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从而促进地方造船业的振兴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