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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4-02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2009年5月,国台办、农业部批复设立淮安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以下简称台创园),为苏中苏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台创园。为加快台创园建设,淮安市大力推进以下五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市与淮阴区共建联创的建设和管理机制。二是制定发展规划,力争3至5年内将台创园建设成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示范平台、农产品精深加工出口和物流配送示范基地、优新种子种苗生产繁育示范中心、休闲观光旅游示范景观。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参照外地做法,结合淮安实际,研究梳理并出台具体扶持发展意见。四是加强宣传推介与招商,承办海峡两岸乡村座谈淮安行活动,举办第四届台商淮安论坛,赴台开展宣传推介,引进项目3个,协议引资额1亿元,建成1.3万平米智能温室。五是成立台创园投融资与发展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对接合作,加快核心区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如何在经济实力较弱、农业农村占比较大的苏北地区率先建成高标准的台创园,不仅对淮安市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开展对台合作交流、建设苏北台资聚集高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整个苏北地区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等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委员会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07号)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实施优惠投资政策"、"鼓励农产品出口"、"完善金融服务方式"等几个方面出台了政策扶持措施,同时规定:积极做好台资农业项目用地服务,园区用地规模和布局在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龙头型、出口导向型、技术先进型及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台资项目,其用地指标在市县用地计划中予以优先保障;符合省点供条件的,予以点供解决。但现实情况是:省每年分解给市县的用地计划很少,每个县(区)每年也就200-300亩,市县在本级用地计划中无力对落户台创园的经营性项目予以优先保障;省点供条件针对的主要是大型工业项目,经营性农业项目要符合相关条件实在太难;上述规定针对的是经营性农业项目,对在台创园内建设农产品展示馆、农技推广中心等公益性农业项目如何提供用地服务则没有提及。 建议: 1、由省农委牵头、省国土厅等部门参加,对淮安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规划进行论证。 2、省国土厅综合考虑淮安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实际情况,在分解给淮安市县的年度用地计划中单列增加安排台创园项目建设用地计划,特别是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