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安全事关大多数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然而二次供水污染事件却时有发生,媒体不断爆出可怕消息:某小区自来水竟呈绿色、某高层建筑自来水管里流出红虫、某住宅楼顶水箱有动物甚至人的尸体……。在2009年我省某执法部门在对全省的一次饮用水检查中发现,目前多数地方二次供水安全卫生状况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是责任不明、底数不清。由于二次供水没有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范畴,始终是供水单位和产权单位自我建设、自我完善,特别是近几年物业小区不断增加,供水管理模式呈多样化,这一问题更加显得突出,由物业公司管理还是产权单位管理都不明确,还有在商品房出现之前建成的楼房无物业和产权单位,二次供水更成为三不管地带。各地到底有多少个二次供水设施,没有哪个部门能拿出权威数据。 二是法治保障滞后、监管力度不大。二次供水主要工作依据是1997年省建设、卫生联合出台的《江苏省城镇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国家统一颁布的规范,但相比于当前快速发展的城市化建设明显滞后,目前二次供水管理的主要部门有建设、房管、公用事业、卫生和水务等部门,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实施管理,在不同地区有不同做法,但总体来看监管力度不大,彼此间未形成合力。 三是自我管理松懈、安全状况堪忧。目前二次供水总体设施落后,除材质不能保证质量外,安全卫生装置更成问题,消毒装置使用率不足1%一2%,倒流防止器等其它专项器件更少使用。同时,新建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良莠不齐,工作措施欠规范,老旧小区设施陈旧,设施改造困难重重。不少二次供水设施设计不合理,未经建设、卫生等部门严格审查,如存在出入孔不规范、离污染源较近、设计存水量不合理等问题,建设之初就留下事故隐患。设施启用后无专人管理,未加盖加锁(一旦出现恐怖投毒事件,后果不堪设想),无持续消毒设施,定期清洗和检测率低,据某市反映,在全市二三千个二次供水设施中,定期检测的不到10%,而水质检测结果情况也不容乐观,余氯、菌落总数和浊度等指标不合格比较突出。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建议建设部门作为二次供水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全省二次供水专项整治,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强化有关单位责任,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纳入总体规划。建议研究将二次供水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改造不达标的二次供水设施,将二次供水的运行、管理成本费用纳入水费或单独设立的收费项目,使二次供水纳入良性运行轨道; 三是加快立法步伐。强化部门职责,尽快制修订我省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建设、房管、卫生、水务等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有效落实部门责任,增加二次供水管理的可操作性和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