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女性进村"两委"的比例是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是切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办、国办2009年《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以及民政部和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妇女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都对推进农村女性进"两委"提出了具体要求。《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村民代表会议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提出"鼓励女性积极参与基层民主选举,力争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中各有一名女委员,村党支部正副书记、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中有一定数量的女性"。 2009年,省妇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江苏农村妇女基层民主参与状况"专题调研。目前我省的基本状况是:全省17435个村党组织中,有女委员的村党组织占总数的60.17%;17357个村民委员会中,有女性委员的村占总数的78%。全省村党支部委员中女性委员的比例为13.65%;村委会委员中女性委员的比例为22.75%;村党组织中女书记占3.76%,村委会中女主任占4.67%,村"两委"中女委员比例及女性任正职的比例均偏低。全省16838名村妇代会主任中,进村"两委"的比例为86.65%。调查表明,目前我省农村男子大多外出打工就业,农村妇女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力量,但农村妇女进"两委"的状况以及她们的参政情况与目前的法律政策规定有较大差距,与江苏经济社会和妇女发展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不相适应,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今年,我省将大规模开展新一轮村"两委"换届工作,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出台提高女性进村"两委"比例的保障性政策。建议在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的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文件中,高度重视关注女性在村"两委"中的比例,把创新选举办法,如"女性候选人定位产生"、"村委会女成员专职专选"、推荐符合条件的村妇代会主任为村"两委"候选人等方式写进文件中,保障农村妇女参与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建立推进女性进村"两委"工作领导机构。建议建立由由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妇联组成的女性进村"两委"工作领导小组,在换届选举进程中,把推进妇女进村"两委"纳入工作整体规划,统筹协调,精心部署,合力推进。各级组织、民政部门在研究部署换届选举工作时,要吸纳妇联参与同级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及时听取妇联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大选举办法创新,创出符合江苏省情的新方法,并注重对新方法使用的指导。要加强专项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女性参选,重视发挥女性选民的作用和力量。 3、营造有利于女性参加竞选的良好环境。建议民政部门在开展新一轮换届选举宣传动员工作中,加大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基层女性参政典型的力度;宣传女性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现实意义。要对有违男女平等原则、不利于妇女参选的村规民约进行清理和修订,为农村妇女参与选举营造良好氛围。 4、加大对农村女性后备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力度。女大学生村官是农村女性人才积聚的重要资源,建议组织部门加大培训培养力度,让更多的女大学生村官通过选举进"两委"。同时,建立农村女性后备人才库,加大对农村年轻女性的关注和培养力度,让更多的农村女性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