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以后,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建设“康居示范村”的书决策部署。宿迁市按此要求,于2006年底制定了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力争用10-2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将全市原有的12228个自然村,规划建设成为1391个农村集中居住区;规划中,将农村人均住宅用地从191.45平方米降至90平方米,将原农民住宅占地5万多公顷。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扶持、由点及面、规范操作,目前,宿迁市有638个农村集中居住区启动建设,新建住房近5万套,入住率达60%以上,拆旧率达60%,新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但是,随着面广量大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不断推进,需要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也飞速攀升,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远远滞后于农户建房速度,降低了集中居住区对农户的吸引力,影响了工作进度。据估算,一个200户规模的新建集中居住区需基础设施配套资金150万元,公共服务设施近300万元左右。尽管各县(区)设立了总规模不低于1亿元的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方面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和每年新增财力的15%以上用于集中居住区建设,但由于各级财政财力有限、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筹资能力较低,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仍然面临很大困难。 为此,建议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支持力度,增加对基础设施配套经费的补助,允许县(区)围绕涉农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投资方向,以农民集中居住区为载体编报项目争取资金,以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集中用于当年确定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