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进入现代人的生活时间不长,却已成为现代人的生活必需品,使用塑料袋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生活方式。然而在垃圾场满目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让人触目惊心。这些以塑料包装物为主的白色垃圾进入环境中后,由于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它们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将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会导致动物死亡;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包装物很难处理,填埋会长期占用土地,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如果遇到高温,分解出毒害物质,还会对肝脏、肾脏、生殖系统及中枢神经等人体重要部位造成危害。 鉴于白色垃圾给我们的生活,特别是给我们的后代也会带来的严重危害。2007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份被群众称为“禁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迄今“禁塑令”已经颁布实施两年多了,禁用塑料袋的目标达到了吗? 根据我们的调查,“禁塑令”使大型超市的塑料袋需要消费者付费,其使用量有明显下降外,其抑制作用似乎没有波及集贸市场。我市的小商品市场及农贸市场,几乎所有的商贩仍然在向消费者提供免费的塑料袋,而且这些塑料袋显然都是在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之列的塑料袋,“禁塑令”在这里形同虚设。垃圾场的白色垃圾依旧触目惊心,“禁塑令”的目标显然是没有达到。一项政策出台的核心应当包括是否推动社会发展,以及是否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禁塑令”的出台符合前者,但却不满足后者。可以说“禁塑令”的出台本身就是先天不足。“禁塑令”实行之难就不难解释了。 可以肯定老百姓对“禁塑令”是很理解和支持的,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没有合适的替代品,使得老百姓在行动上无法支持。比如农贸市场上销售的物品大多有水,环保购物袋使用起来不太可行;又如在市场上买肉食或者豆腐等东西,不用塑料袋装的话还真不知道找什么适合的东西来装;再者居民的生活垃圾如果不使用塑料袋包装用什么来包装最合适呢。塑料袋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没有适合的替代品,一时半会儿是难以让人改变使用塑料袋的习惯。 其次,塑料袋生产源头难以控制。由于人们仍需使用塑料袋,所以就杜绝不了塑料袋的生产。 “禁塑令”禁止生产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的超薄塑料袋,老百姓对这个厚度没有明确的概念,无法区分什么样的厚度是在禁止之列,什么样的是可以使用的。至于什么样的是可降解塑料袋,什么样的不是,老百姓就更无法区分了。更何况可降解塑料袋至今尚未有明确的标准,工商部门要监督、执法也难啊!事实是,现在通过单一执法已经无法禁止塑料袋的使用。 “禁塑令”是倡导绿色生活、是附合环保要求关系到子孙万代的福祉的事情,是应当坚决实行的。但是由于它的出台有先天的不足,所以建议在加强执行“禁塑令”的同时,将相关的配套措施跟上,让“禁塑令”更具可操作性。 1、首先要在市场上寻找一种有效的、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替代品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并逐步取代塑料袋。如免费租借可多次使用的购物篮(盒)来代替一次性塑料袋。 2、发达国家“禁塑令 ”是基于塑料研究技术有了突破,而我们至今甚至没有一种标准来定义什么塑料可降解?什么不可降解?什么是降解无效?什么又是降解有效?所以要加大投入可降解塑料的研发,并制定可降解塑料的标准,做到有法可依。 3、目前可降解塑料袋面临高成本的问题,每个价格大约为1元,而市场上的塑料袋最高价格一般是3角至2角,可降解塑料袋的生产成本比普通塑料袋高出5倍之多。建议采用政府补贴节能灯的形式,补贴可降解塑料袋。 4、采用了比较强硬的手段禁止违规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同时停止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登记和年检,“禁塑”应由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加强市场巡查,确保有偿使用工作落到实处。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商品零售场所、宾馆、饭店及其他商业销售、服务场所,进行有步骤的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通报,并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经营场所、企业进行曝光。 5、建立一套科学的回收废旧物资的系统,将塑料袋有效收回并科学利用。比如说对垃圾进行科学的分类,避免塑料袋进入土壤破坏环境。目前日本等国家对塑料袋采取的正是这种处理办法,而不是简单地禁止使用塑料袋。 按照官方数据,中国每年要花费3700万桶原油,用于制作30亿只塑料袋,要改变全国每天使用30亿只塑料袋的现状,要改变国民使用塑料袋的习惯,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恐怕不像说起来那么简单。这需要政府下大的决心,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我们希望“限塑令”这个有利于整个社会文明建设的决策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