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外华侨因多种原因,一般不能成为省政协委员。这种情况不利于团结海外侨胞、留学生这一特殊团体,发挥他们在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特殊作用,也影响了我省整体引进海外人才政策的效力。实际上,从全国政协到地方政协,邀请海外侨胞参政议政已经形成很多我们可以借鉴的做法。全国政协每年都邀请一批海外人士列席全会;北京市政协聘任海外华侨华人代表人士作为“工作顾问”;上海、广东、浙江、福建、山东以及中西部一些省份都聘请了部分海外人才参加政协活动。 我们认为,吸引海外华侨代表人士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不仅要提供投资和创新创业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专业领域方面的作用,加快江苏经济转型升级;还要提供积极参政议政平台,保障他们的政治权利,激发他们的参政议政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特殊重要的政治才能,加快江苏社会管理转型升级。 为此,建议: 1、省政协参照全国政协和部分兄弟省市政协做法,将在海外华侨代表人士列为特邀列席委员。特邀列席委员除不具备选举和被选举权外,可享受政协委员同样的待遇和权利。如列席省政协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列席政协重要的协商议政场合,参加委员视察调研活动等等。 2、特邀列席委员的邀请对象,应定位为海外华侨中的优秀代表,可以是海外侨领、在境外拥有一定资源的社会活动家,也可以是通过“千人计划”、“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万名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的领军型海外人才,或者是能够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重要力量的即将引进的人才。 3、在特邀列席委员的推选机制上,建立省人大民宗侨委、省侨办、省政协港澳台侨委、致公党江苏省委、省侨联“五侨联动”机制,配合中共党委部门做好相关推荐和安排工作。 4、建立常态化、机制化的活动与平台,加强与海外华侨代表人士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