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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4-08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近年来,我省毒品犯罪日益猖獗,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是案件数量迅猛增长。这一方面反映了我省打击毒品犯罪力度的加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省毒品犯罪案件增多的趋势。 二是涉毒区域相对集中并逐步向全省蔓延。我省毒品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三是涉案毒品呈现新型化趋势。四是犯罪团伙化、组织化趋势明显。五是犯罪手段日益隐蔽,“零口供”案件数量增加。 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我省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还需提高。一些地方对涉毒违法犯罪的严重程度认识不足,禁毒工作主要由司法机关开展,全社会齐抓共管禁毒工作的措施未能完全落实。一些群众对毒品的危害性了解不够,全民禁毒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二是对毒情的社会面控制相对薄弱。公路运输,货物托运、快递是毒品流入我省的主要途径。公路运输流量大,管理难度也大。一些物资流通业务经营单位,办理业务不进行实名登记,对相关物品不进行检查,给涉毒违法犯罪以可乘之机。宾馆、酒吧、歌舞厅、洗浴中心、棋牌室等涉毒重点场所的个别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淡薄,或者识毒、防毒能力不强,对涉毒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内从事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不闻不问。此外,我省是化工大省,化工生产条件完备。一些不法分子采取租赁厂房、变换品名、分步加工、异地合成的方式,将一些小化工企业变为毒品生产加工点。 三是涉毒犯罪的侦破查处存在诸多困难。首先是发现难。贩毒人员与吸毒人员之间一般采取单线联系方法,交易时间也很短,不易被发现。其次是取证难。涉毒犯罪不像普通刑事犯罪留有现场或者痕迹,住宿登记、银行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等书证也不能直接对应到毒品交易上,而且一人可以拥有多张手机卡、银行卡,查证较为困难。还有不少毒品犯罪是现金交易,查证难度更大。再次是延伸破案难。有的嫌疑人被抓获后,往往声称不知道毒品上家的具体身份信息,使司法机关无法深挖、打击贩毒源头。有的嫌疑人不交代向其购买毒品的下家,导致司法机关既难以查清嫌疑人全部涉毒犯罪行为,也无法有效打击其下游犯罪。 针对我省禁毒工作面临的挑战,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毒品危害性宣传,预防新吸毒人员滋生。突出宣传新型毒品的危害,使相关人员真正明白吸食毒品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抵制毒品。发挥学校、社区、家庭的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系面广的优势,更多地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全面深入、持之以恒进行禁毒宣传,形成全民防毒、禁毒的良好氛围。 2、强化对重点行业、场所的管控,切断毒品生产、流通、消费渠道。加强对化工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规范其经营活动,落实好易制毒化学品各项管理制度,严防我省制造毒品犯罪案件发生。加强对物资流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货物收寄验视制度,杜绝涉毒违法犯罪人员在托运、快递物品中夹带毒品的现象发生。强化对宾馆、酒吧、歌舞厅、洗浴中心、棋牌室等重点场所的监督管理,建立业主责任制,明确业主在场所内开展禁毒宣传、防毒巡查、涉毒举报以及配合禁毒部门开展工作并加强从业人员禁毒培训等责任。 3、落实社会帮教措施,加强禁吸戒毒工作。在抓好对吸毒人员强戒、劳教工作的同时,营造一个宽容的戒毒环境,充分利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将吸毒人员纳入戒毒治疗范围,并做好衔接帮教、关怀救助、就业安置等工作,落实戒毒康复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等救助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复吸率。 4、发挥专门机关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继续坚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以打击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零包贩毒案件应露头就打,坚决切断毒品与吸毒人员的直接联系。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线索应积极开展经营侦查,多警种协作联动,延伸深挖,扩大战果。建立健全车站、公路道口及交通线路缉毒工作机制和有效的应急堵截机制,加强重点线路、站点的日常查缉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摧毁毒品贩运的渠道。强化情报信息工作,运用好技术侦查手段,提高打击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毒品犯罪案件查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