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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4-08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评估复审条例中的“办学规模”第一条规定,“独立设置的高中,规模一般在36个班以上,每班学生不超过 50人。” 我省有些四星级高中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基础好,学校文化底蕴深厚,师资力量雄厚。但是,由于学校地处城市的中心区域,受到校园面积、生源等因素的制约,难以保证每个年级12轨的办学规模,校园面积难达标,教育教学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 近几年,高中生源日趋减少,而我省的四星级高中办学规模都很大。有些办学条件有限的名校的历史和文化需要传承。 为此,建议如下: 1、取消或修改省四星级普通高中评估复审条例中关于校园面积和班级数的硬性规定; 2、鼓励四星级高中探索多样化办学的途径; 3、支持办好几所小而精的四星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可以每个年级8-10个班,实行每个班级40人以下的小班化教学。使得这些历史名校更好地传承和探索自身的学校内涵、学校文化和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