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南京市香樟园小区的一名女性业主被小区前物业辞退人员残忍杀害,在社会上引起震动,此一事件也暴露了目前城市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重大制度性隐患,集中表现为城市小区物业运营市场化,管理没有法制化,缺乏刚性约束,导致相当一部分小区物业与业主对立,矛盾丛丛,如果不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城市化进程就会出现硬件硬,软件软的格局,建设平安江苏、和谐江苏就不能落到实处。 因此,建议我省加快小区物业管理法规建设,为建设和谐小区、建设平安江苏提供制度保障。 目前,小区物业服务缺乏全国性的法规,小区物业乱象丛生,小区物业没有统一的准入门槛,挂牌物业公司,父子兵、夫妻店式的物业公司随处可见;物业公司的从业人员,没有统一规范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低学历,低技能、低素质情况比较严重。小区物业的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体系不清晰,对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管缺位。 物业与业主的涉案纠纷呈暴发性增长,在已有的涉讼判决案例中,由于多数业主被判败诉,物业公司拒不兑现投标时的承诺的现象有增无减,普遍存在捞一票就走,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短期行为,业主则以拒交物业费作最后的杀手锏,小区物业管理常常陷入服务下降-收费困难-服务再下降的恶性循环。 这种状况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我省的城市化发展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在全国性物业管理法律颁布前,江苏完全有必要率先给已经大规模存在的物业管理市场立章建制,构建城镇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提高物业服务公司的准入门槛,规定物业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从业资格,确立城镇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管体系和市场进退机制。建议省住建厅发扬职能部门的主人翁精神,积极配合省人大,共同推进我省小区管理法规建设,为建设和谐人居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