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禁放的理由: 1. 多数城市高大建筑消防问题尚未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存在本质不安全度; 2. 过年期间无节制的燃放所造成的噪音为老人、病人及睡眠障碍、神经衰弱人群带来极大烦恼,甚至造成事故。这一部分人的利益需给予保障; 3. 现市场上可以购买到的燃放品危险程度愈来愈高,人们的消费能力也愈来愈高,发生事故的几率在增加,尚无有效的管理手段。 对原有禁放规定的改进: 1.南京市原有禁放规定可继续执行,但禁放点可能需要调整; 2.大年三十夜12点至年初一9点前可开放所有城区的燃放,以适应中国春节的习俗,其余时间除指定区域外一律禁放; 3.如禁放建议被采纳,用本年内的时间对居民做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