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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4-08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关于将蚕桑机械 列入政府农机化资金扶持范围的提案 我国是世界蚕丝业的发源地,种桑养蚕、纺丝织绸,世代相传,源远流长,铸就了博大精深、幽香飘远的中华蚕桑丝绸文化。作为全国蚕茧主产区之一的江苏省,历来是我国蚕业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优质蚕茧生产的样板区、桑蚕茧丝绸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蚕桑业曾经在全国创造“九连冠”丰硕业绩,最高年份的1995年,桑田面积达到340万亩,蚕茧产量18.62万吨,为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增效,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出口创汇等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经过“十五”、“十一五”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与优化升级,目前江苏蚕桑业布局得体,生产各项指标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2010年全省现有桑田面积约140万亩,年产蚕茧约12万吨,蚕桑规模占全国五分之一;年产生丝约2.2万吨,丝绸工业产值近400亿元,丝绸产品外贸出口额约12亿美元,茧丝绸加工能力占全国四分之一。 桑树不仅作为一种经济林木树种,可以养蚕结茧,对保障农民收入,促进丝绸工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且更是一种生态林木树种,在水土保持、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盐碱地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范围广泛,产品研发价值极高,产业链较长。如今,蚕桑业已列入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的范畴,是高效农业的重要特色产业之一,生态农业的基础产业,更被我省作为全国增强国际茧丝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基础产业。江苏已成为全国蚕茧质量最好、产业集中度最高、经营特色最明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最优良的省份之一。 作为江苏省传统优势产业—桑蚕业的发展,历来都得到各级政府和蚕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年来,省市各级财政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农机化发展目标,加快实施现代高效农业的省力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进程,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将农业机械购置资金补贴覆盖了种植业、渔业、蔬菜业、茶业等产业,涉及到种植、耕作、管理、收获和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等6大类50多种。而蚕桑机械至今还未纳入其中,已造成蚕桑机械严重落后,物质装备水准显得较为低下,省力化、规模化、科技化装备进程缓慢,生产方式仍以家庭手工作业为主,一家一户经营,劳动密集,劳动强度较大,直接影响了蚕桑生产水平、蚕农增收的进一步提高,制约了蚕茧、蚕丝业的深加工发展以及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进程。据统计,全省养蚕户户均桑园面积约1.5亩,几乎没有农户应用机械化生产装备,平均每劳动日生产鲜茧2公斤左右,远低于日本和巴西等国5公斤生产水平。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曾从日本引进伐条机试用,反响很好;21世纪初,我省南通、盐城、苏州等重点蚕区对蚕用机械如伐条机、消毒机等进行探索性推广试验研究,终因价格昂贵而无法推广使用。因此,加强政府政策引导支持,研究推广蚕桑业适用机械及其配套实用技术,较大幅度地降低劳动强度,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提高单位面积经济效益,大力推进蚕桑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不断增强蚕桑业综合生产能力,对快速实现我省蚕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为快速提高蚕桑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快现代蚕业发展步伐,使蚕桑业在全省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建议如下: 1、建议将蚕桑机械列入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内容,重点对当前蚕桑生产中急需的桑树修剪机、防虫喷雾机、蚕用清洗消毒机、等蚕桑机械的发展进行扶持。 2、建议由省级农业(蚕桑)、农机部门根据蚕桑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并制定蚕桑机械的发展规划和补助方案,以利蚕桑产业的稳定发展。 3、补助办法可参照其他农业机械进行。考虑到蚕桑产业的特殊性,建议其农机化资金补贴比例应高于其他农机的补贴比例,使传统的蚕桑业早日赶上我省现代农业的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