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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4-08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 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途径。 从世界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律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共同选择。在人少地多的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家庭大农场发展规模经营,而在人多地少的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通过鼓励引导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土地流转,同样也解决了规模经营问题,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依据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当经济发展到达刘易斯转折点之后,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幅度减少,劳动力不再无限供给。因此在劳动力继续向城乡非农产业转移的同时,维持农业生产率同步提高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在我国,上世纪80年代初农村的家庭承包制在获得举世瞩目的政策效果同时,也留下了农户经营规模细小化的后遗症,小规模农户经营的规模不经济问题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棘手的瓶颈难题。小平同志曾提出过我国农业要实现“两个飞跃”的战略思想,第一个飞跃是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经过30多年农村改革,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经济中农业的比重已不足10%,农村劳动力2/3流向城乡非农产业,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基本成熟,应当不失时机地把握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机遇, 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近年来江苏省政府和农林部门因势利导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已初见成效,2010各种类型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发展到302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3%,但苏南、苏中、苏北的差异比较明显,且相对于江苏的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状况,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特别是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质量仍有较大的空间。 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议如下 : 一、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 有序的土地流转对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政府要在县(市)建立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形成土地流转的交易信息网络体系,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开展委托流转等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服务,有效衔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供求。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护转接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提升农业规模经营企业或单位的经营质量 目前江苏规模经营的面积已超过耕地面积的40%,其经营状况差别很大。我们不应单纯追求百分比的提高,更应注重其内涵质量的提升。更应追求作为农业第二个飞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在工业化、城市化水平高,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比重高的地區,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将现代企业运行机制引入农业生产领域,组建专业的农业公司,或发展农民股份制的合作社;在土地流转条件不成熟、或农民尚不具有流转意愿的地区,可发展各种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小规模农户合作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在一些名特优农产品产区可引导形成农产品产业集群,等等。  四、加强政策扶持 在国际比较的视野下,许多国家以不同的方式对规模经营给予补贴或奖励。目前江苏的经济实力已经具备了实施补贴或奖励的实力,目前特别应给予土地流转双方必要的政策扶持,对流出土地的农民给予适当补贴,对流入土地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项目扶持,这样既有利于推进土地流转,又有利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