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是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等各种管道、电力、电信电缆以及地下管线综合管沟(廊)等的总称,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担负着城市的信息传递、能源输送、排涝减灾、废物排弃的功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城市功能、确保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因此城市地下管线被称为城市的“生命线”和“血脉”。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作为城市公共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地下管线种类不断增加、总量逐年扩大、范围日益延伸,由单一、简单的形式逐渐发展到多类别、多权属和布局复杂的管线网,城市地下空间的有限性又使得城市地下管线必须以高度密集的形式出现,因此,城市地下管线的状况日益错综复杂。据统计,城市道路下出现的管线最多可达到21种,长度也逐年增加,如目前我省供水管道总长达到了63893公里,排水管道总长达到了48123公里,燃气管道总长达到了27918公里,累计139934公里,可绕赤道(40076公里)3.5圈。 城市地下管线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其中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燃气管道、传输某些危险物质(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的工业管线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是从总体来看,城市地下管线的管理状况不容乐观,因利益主体多元、管理分散、建设时各自为政。导致各种管线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部分地方政府仍然存在着“重地上、轻地下”的问题,对城市地下管线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对于城市地下管线建设与管理理念仍然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阶段,只重视单体工程的建设与服务功能,而忽视系统性的统一协调;对地下管线进行管理所赖以支撑的法律体系不完善,法律宣传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与现行的管理格局、手段、理念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施工破坏地下管线造成的停水、停气、停电以及通信中断事故频发,地下管线引发的问题已成为城市百姓心中难以消除的痛,如南京“7.28”事故给我们留下了极为惨痛的教训! 为此,通过调研,针对城市地下管线管理问题提出下列建议: (一)强化政府对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统一领导,明确政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督促各部门建立协调协作机制。地下管线管理涉及到规划、建设、市政、勘察测绘、城建档案、产权管理单位、危险品监管等众多部门,涉及到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通信等诸多行业,很难由一个部门来对其进行综合管理。但是由于地下管线的重要性、复杂性、隐蔽性、危险性,又必须对其进行综合管理、扎口管理。因此,有必要明确政府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一个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管线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交流、合作。该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各系统的专业规划,本着尽可能地减少破路和“一家施工、各家配合”的要求,综合分析,区别轻重缓急,统一协调编制地下管线工程年度建设综合计划,并实现资源和数据的共享。 (二)将开展地下管线普查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保证普查力度及普查效果。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是彻底摸清地下管线现状,解决历史欠帐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对建立、完善各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保证新建项目准确掌握地下管线信息,避免盲目施工造成重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政府都应当将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作为一项必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并且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系统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以地下管线信息的共建共享作为突破口,整合信息资源,加快建立统一的地下管线信息平台。建设一个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共享应用提供技术支撑的平台,在完成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完整、准确的现状综合地下管线数据库;通过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进行竣工测量和整合入库,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更新;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构建覆盖城市应急指挥中心、政府与地下管线相关的各个职能部门、各专业管线公司等单位间的高效、快速、通畅的信息网络系统;加强法规标准建设,规范和完善地下管线信息的采集、收集、整理、分析,提高信息质量。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共享的技术平台的建设,必将提高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科学决策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突发事件监测、应急反应、执法监督和指挥决策的能力。 (四)尽快启动立法程序,在全省制定统一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并在条例中明确建立各项关键制度。尽快启动立法程序,在各地已经积累一定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全省统一的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明确界定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要将地下管线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明确项目的立项、规划定点、技术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保证地下空间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在法规中明确各管线运行管理、竣工测量、数据入库与系统维护、档案管理以及政府有关监管等机构的职责,使管理办法更强有力、更具操作性,为加强地下管线的管理提供明确的法规依据。 (五)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手段,以弱电共同沟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共同管沟的建设。国外城市在地下管线管理上已有不少实践探索,积累了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我省作为经济发达省份,应当也有条件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城市地下管线在政府管理和规划、建设、维护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建设城市共同管沟、信息数据共享共建、地下空间资源有偿利用和集约利用的做法,从而全面提高政府对地下空间特别是地下管线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