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11年提案
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11年提案
发布日期:2011-04-08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三八”红旗手是妇联系统表彰优秀妇女的最高荣誉,一般每五年表彰一次。“三八”红旗手在各条战线上以崇高的品德、过硬的技能和非凡的业绩,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表彰的“三八”红旗手,绝大部分为一线的工人、农民。据南通市妇联调查,1960年以来,南通市约有578名杰出妇女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或省“三八”红旗手。但这一群体中,有的因早年劳累伤痛身体不好,有的因年老体弱、生活缺乏保障,目前他们中有一部分生活比较困难,有的甚至处于极度贫困之中。这一人群为100人左右。以此类推,全省约为1500人左右。为切实解决部分“三八”红旗手的实际问题,让他们共同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和政府的关爱,南通市区和部分县(市)区已出台政策,设立“三八”红旗手专项解困基金,对困难对象进行资金补贴。这一举措受到“三八”红旗手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建议在全省予以推广。 一、 资金来源: 由各级政府财政出资建立“三八”红旗手专项解困基金。省财政出资解决省以上“三八”红旗手解困资金,市和各县(市)区解决市、县(市)区“三八”红旗手解困资金。 二、 资金总数: 全省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困难对象以1500位计算,专项解困资金约为300万元(含生活补助、医疗补助等)。落实前还需准确核实。 三、 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范围: 1.根据发放预算标准,每年由省财政通过各市和县(市)区级以上财政划拨至同级妇联。由县(市)区以上妇联负责所辖对象的资格审核和津贴发放工作。 2.省级专项解困基金用于对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困难对象的医疗补助和生活津贴补助,以及对临时困难对象的慰问性补助。 四、 发放标准与办法: 1.对经济收入符合城镇人员年收入在3500元以内、农村人员年收入在2500元以内的对象,经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县(市)区妇联核准,对其发放困难补助津贴:全国级每人每年2000元,省级每人每年1000元。 2.对患重病者一年内自付医药费在1万元以上的,给予适当补助:自付费用1—2万元,一年补助1000元;自付费用2万元以上的,一年补助2000元(本条与第1条可重复享受)。 3.对于其他因突发原因造成困难的人员,可进行临时性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