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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4-08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我省于2010年初公布了基层社区医疗机构使用的599种基本药物目录,这是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根据江苏省实际情况又增加了292种。2010年7月1日起南京市所有区县已全面执行, 目录外的药物全部下架,不允许采购和销售。 此项制度执行以来,优点体现在: 1.由于药物采购销售执行了零差价,药价较前有所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解决了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2.由于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药品安全性得到有效保障; 3.居民在社区内就能享受到较为方便有效的医疗服务。 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1.常用的品牌药物无法满足患者需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居民大多数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例如上感、腹泻、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原先居民在家门口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能购买到的一些常用药物如日夜百服宁、诺和灵、拜新酮、双氧水、常用含片等如今均不在基本药物目录内,患者若需使用这些药物,必须要辗转到三级医院就诊取药。 2.导致患者对基层社区医疗机构的不满。常见病、多发病本应在居民家门口的社区医院就近诊疗,慢性病患者多为老年人,更希望而且以前也一直在社区医院取药治疗,现在却又要去大医院排队就诊取药,花费了更多的时间,还增加了打的费用。 3.社区医院的门诊量和业务收入普遍下降,而市内各家大医院却是人满为患,门诊量中增加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人的比例,浪费了本应用于疑难病症诊治的医疗资源。既没有达到方案设计的初衷,又增加了地方政府对社区医院的托底保障经费支出。 4.用于诊治的药物品种过少,限制了基层社区医院医务人员的诊疗思路,导致业务水平下降。 究其原因,这些品牌药多为进口原研药或合资品牌药,价格相对国产药较高因此难以进入目录。但是江苏省属于经济较发达地区,老百姓的收入水平也相对较高,加之慢性病患者的治疗方案多由三级医院医生出具,之后根据方案长期在社区医院拿药,这是一个对治疗方案的信任而导致的用药习惯问题,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那么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还将长期存在,这也与国家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存在着较大距离。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基层社区医院医务人员和居民的意见,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品种; 2.三级医院应优先采购并使用基本药物,对明确诊断的慢性病患者,应按基本药物设计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并建议患者回社区医院继续进行有关指标的检测,按方案取药治疗; 3.加强对基层社区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更合理更有针对性地使用基本药物,真正使患者小病不出社区,就近享受方便廉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