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品种的正确与否和质量好坏是保障中医药事业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事关人民健康的大事。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药材和中成药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购销市场十分活跃。但由于中药材本身来源复杂,生产加工炮制程序不规范,有关管理部门质量意识不够或管理不得力,一些经营者的经营道德观念较差以及中药专业人员业务素质不够等多种原因,中药材的质量问题已非常突出。据各地药检部门抽检数据显示,当前在中药材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问题尤为严重。 一是添加非食用物质增加中药材重量。大部分质地松泡的药材饮片和动物类药材,如紫河车、穿山甲、海马、全蝎、茯苓、黄连、苍术、北沙参、金银花、红花等,都曾被发现使用各种手段加入了硫酸钾、硫酸镁、硼砂、淀粉、水泥、沙石等矿物质以增加重量、非法牟利。 二是添加非法染料染色掺假。 目前,国内中药材、中药饮片非法染色掺假的现象普遍存在。现已发现染色掺假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有几十种,经鉴定确定的染料有近十种,如胭脂红、赤藓红、酸性红、金胺O、金橙Ⅱ、铁黑等。桂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先后检测购自10多个省市的31批次的红花,结果有14批检出金橙Ⅱ,检出率45%;检测29批蒲黄,有15批检出金胺O,检出率52%;检测16批黄芩,有9批检出金胺O,检出率56%。红花、蒲黄、黄芩片染色掺假现象可见一斑,而且比食品中非法使用苏丹红的现象要严重得多,特别是若染色药材经进一步加热炮制,其中的化工染料受热分解产物对人体的危害可能更大。 现代医学研究表明,服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中药材后,可以引起血液系统毒性反映,对人的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中药材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会带来极大危害,对此类行为必须加以严厉打击。 为此我们建议: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坚决打击。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3.建立针对在中药材和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4.全面整治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